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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篇总汇 珍惜时间 如果说人生是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便是书中最美的彩页;如果说人生是一台戏,那么大学生活便是戏中最精彩的一幕;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从生到死的长途旅行,那么拥有大学生活的我们,便可以看到最灿烂的风景。朋友们,在这人生最美好的时刻,你是否已扬起风帆正奔向理想的彼岸?是否已伸开你那坚强的翅膀正冲向自由的天空?是否因进入大学而激动万分,心中默许下一个心愿并为之奋斗? 为了这个久违的梦想,我们十年寒窗磨一剑,那些刻苦铭心的日子如今依旧历历在目。在那收获的日子里我们深刻的理解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一件事情是多么有意义,栉风沐雨我们一同走过,风雨同舟抵达美丽的大学校园。站在新的起点上,我是那么的激动,又是那么的深往。 然而,大学生活的画卷铺开时,我发现在寻寻觅觅的尽头,并不是以往心里的“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喜悦。梦里寻他千百度,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个时候,我迷茫过,徘徊过,然而时间从不会停下它的脚步,正向朱自清写的那样“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是啊!时光如流水,而我们的人生还有很多要做的事,为了梦想,让我们珍惜时光,从现在开始一点一滴的积累吧!让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更加充实、丰富、有节奏。 择业与创业 1从用人单位看,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应具备: (1)吃苦耐劳献身敬业;(2)知识面广适应强;(3)外语知识和计算机技能成为必备附加技能;(4)良好的心理素质;(5)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 2面对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做好如下准备: (1)具有明确的职业生涯概念,即要明确人生职业的目的;(2)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适应多种工作的需要;(3)自觉增强独立生活能力树立适应时代发展的就业观。 3对于大学生来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要做到以下几点:(1)树立崇高的创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的实现;(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3)打好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4正确的就业观: (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2)要有勇于创业的勇气;(3)提高创业能力。 劳动合同于劳动法 1劳动法产生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的健康及道德法》被视为现代劳动法的开端。 2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有: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9)开展劳动竞赛;(10)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11)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12)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13)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14)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15)对用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工作拒绝执行的权利;(16)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举报、控告的权利;(17)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4劳动者的义务:完成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章、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5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愿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但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原则也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申诉、控告、检举、诉讼、仲裁。 普法专栏 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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