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88分.doc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88分.doc

  1.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88分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试卷提交时间:2013-10-26 15:15:34.03 试卷得分:88.0 1、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民事补偿是在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基于自愿的原则对受害人的损失作出的弥补性措施。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仲裁庭处理的人事争议案件需要延期的,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3、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是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均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5、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6、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中等专业学校设置的教师职务为初级讲师、中级讲师和高级讲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7、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属教师个人行为,学校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发生人身损害的,直接推定教育机构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1、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地方法院在判决中不适宜适用本行政区域外的其他地方性法规。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2、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颁发学位、学历证书、学校法人证书是行政许可。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4、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以撤销。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5、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以不公开开庭处理为原则。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6、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时,应当将处分情况告知学生本人,而对于学生家长,学校可以直接告知,也可由学生本人转告。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7、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行政行为的撤销针对的只能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合法的行为不得撤销。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8、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学校违法行为与学生人身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判断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范围的关键,且确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的前提条件是学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9、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直接主管该组织的教育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0、 题型:判断题 分值:2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1、 题型:多选题 分值:2 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选项1: 监察救济 选项2: 立法救济 选项3: 行政复议 选项4: 诉讼 选项5: 调解 答案错误 22、 题型:多选题 分值:2 2004年6月7日,在全国高考第一场考试前,张某因欠学校150元书学费,学校带队老师刘某拒绝将准考证发给张某。随后,张某请人将200元交给校长,才拿到准考证。但此时已超过进入考场的最后时间,张某错过了第一场考试,其语文成绩被计为0分。2004年7月12日,张某以侵犯受教育权、发展权为由,将该中学及带队老师刘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要求该中学赔偿原告张某某高考报名费21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共计15219元。关于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1: 带队老师刘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该纠纷的责任由该中学承担。 选项2: 受教育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一项权利,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因此不能

文档评论(0)

zw404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