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比较2013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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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比较2013整理

三大诉讼法比较(2013年6月13日修订) ??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3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不动产登记除外) 4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重大集团诉讼 5重大涉港澳台外案件 6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7 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⑴重大的涉外案件 ⑵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⑶最高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 ①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 ②专利纠纷案件(省府所在的中院及最高院指定的中院) ③著作权(中院,高院可指定基院)、商标权案件 ④仲裁案件(先于执行、财产保全、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 ⑴危害国家安全 恐怖活动犯罪 ⑵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1)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原、被告所在地管辖:限制人身自由案件 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案件 3.共同地域管辖: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被监禁、被注销城镇户口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案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关系 2.特别管辖(不排斥普通管辖):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侮诽暴虐侵)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公诉转自诉案件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下转移 能。 能。 不能。 “上可以审下”,但“下不能审上”。 起诉期限 1.经复议的,复议期满15日内; 2.直接提起诉讼的,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注: 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算,但从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不超过20年) 1.一般的2年; 2.特殊的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审期限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最高院批准)。基层申请延长的,直接报请高院,同时报中院备案。 1、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延长 特别程序:在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30天,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选民资格选举日前 1、普通程序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2个月,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死刑、附带民诉及156条情形的,经上一级批准可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还要再延长的报最高院批准。 2、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6个月。 3、简易程序:20日,有期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无 适用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 ⑴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⑵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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