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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复习重点
一、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一)诉讼本意是指告于官府以争辩是非曲直,并由官府做出处理。
在法学意义上,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社会冲突的活动。
二)诉讼的特征;
1、诉讼是解决社会冲突的最后手段。无冲突即无诉讼;冲突的性质不同,诉讼也不同。
2、诉讼是一种三方组合,由司法机关的“办案”和当事人“打官司”的活动共同构成。
3、诉讼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1)立案阶段:1998年2月,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居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县公安机关遂对该案立案侦查。
(2)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刑拘。其间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
(3)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终结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4)审判阶段: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5日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法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
(5)执行阶段:赵作海进入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审判监督程序:2010年4月30日,赵振晌回村。同年 5月5日,省法院启动再审程序。5月8日下午,省法院审委会决定: 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赵无罪释放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刑事诉讼是追究有关自然人或单位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刑事诉讼的特征:
1、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其中心任务是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
2、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
3、刑事诉讼有一套由不同诉讼阶段构成的独特程序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渊源(一)
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国家专门机关进行刑事诉讼的活动,也包括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三、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渊源(二
《宪法》
《刑事诉讼法》
其他基本法律和法律。如《刑法》、《监狱法》、《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律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有关法律解释。如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其他解释。
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看守所条例》、《刑事技术鉴定规则》等
对我国有约束力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其他国际性司法文件。
五、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任务与根本任务
惩罚犯罪与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和独立价值(程序工具主义与程序本位主义)
一)程序工具主义与程序本位主义之争
(二)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
工具价值在于对刑法实施的保证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家权力的适当分配以及真实发现程序的合理设计。
(三)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独立价值在于对国家刑罚权的程序限制和基本人权的程序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测震仪;2、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刑法的不足;3、刑事诉讼法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限制刑法的实施。
第二讲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弹劾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二)纠问式诉讼与法定证据制度
(三)近代以来西方刑事诉讼制度的共同特征
(四)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
(五)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
(六)当代西方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趋势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
(二)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的转型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刑事诉讼制度
(四)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进步与局限性
(一)弹劾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弹劾式诉讼的三大基本特征
-实行私人告诉制度,没有专门的追诉机关
-原、被告的诉讼地位形式上平等
-裁判机关在诉讼中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
弹劾式诉讼的利弊
弹劾式诉讼的主要优点是:区分了控诉和审判的职能、体现了诉讼的公正。缺点是:国家在追究犯罪上相对被动,影响了对犯罪的有效追究;法官的消极态度不利于查明案件真实情况。
神示证据制度简介
(一)弹劾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弹劾式诉讼的三大基本特征
-实行私人告诉制度,没有专门的追诉机关
-原、被告的诉讼地位形式上平等
-裁判机关在诉讼中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
弹劾式诉讼的利弊
弹劾式诉讼的主要优点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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