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08年(汪海燕)万国法条串讲班刑诉讲义
随堂笔记刑事诉讼法提纲
随堂笔记
总 则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如刑法、检察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律师法;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如看守所条例;地方性立法;有关国际条约)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二者关系:二者并重
保障人权:保障社会大众的人权;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
保障其他诉讼人和参与人的权利。
2、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结果公正与过程公正。二者孰优孰劣,主要有实体优先论、 并重论和程序优先论
程序价值:工具价值,保障实体正确实施。
独立价值,控制权力,保障人权。
3、诉讼效率
注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四、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目的;价值;主体;结构;职能;阶段)
刑事诉讼三个基本职能:审判、控诉、辩护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3、法院:审判权
具有专属性,三机关分别行使;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没有权力机关)
注意:法院独立;检察独立
2、依法行使。
3、与党、与人大的关系
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立案监督。(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在7天内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要求在15天内立案。)
2.侦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补充侦查)
3.审判监督。(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事后监督,而不是庭上监督;抗诉权)
4.执行监督。
六、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1、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公检法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在少数民族人民聚集地,应当用当地的通用文字,诉讼和裁判文书的发布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3、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注意:外国人)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任何案件、诉讼阶段)
2.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
时间
公诉案件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
随时
3.公安司法机关有保障的义务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含义:定罪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必须依法行使
2.体现:(1)定罪权统一,废除免予起诉;
(2)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
(3)证据不足不起诉;
(4)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3.与无罪推定的关系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注意未成年人)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15条)(重点内容)
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随堂笔记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六种)
随堂笔记
特殊情形: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根本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处理;
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处理;(最高检《规则》第262、263条)
在审判阶段,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
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死亡的。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十二、刑事司法协助
1.渊源:国际公约或条约;互惠原则
2.主体: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广义的还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3.司法协助行为(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引渡——广义)(强制措施、生效裁判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1.公安机关
2.检察院(性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3.法院(性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4.其他侦查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二、诉讼参与人
1.概念(排除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当事人
被害人(公诉案件)
报案或控告的权利;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申诉;公诉转自诉;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时间);
随堂笔记没有上诉权,只有请求抗诉权和申诉权。
随堂笔记
(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2)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自然人基本相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