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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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管理

合同知识部分 《合同管理》 一、考试要求 本科目要求考生了解、熟悉、掌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法律基础知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主要内容以及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能够依据合同处理施工监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 (一)法律基础知识 熟悉:合同与法律的关系,代理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特征,合同代理的基本形式与要求。 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合同具有法律手段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但合同并不等于法律,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合同的订立必须以法律为前提,合同必须服从法律(或法规),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另一方面,当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此时违反合同,人民法院可以依守约方的请求强制违约方实际履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这就是合同与法律的关系。 代理的基本概念: 一方(代理人)为他方(被代理人,也叫本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同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其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他方的行为叫做代理。 代理的基本特征: 代理活动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 代理人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负责; 合同代理的基本形式: 委托代理:是指按照被代理人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法定代理:是指由法律的直接归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一般是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行为; 合同代理的要求: 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即委托书。 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代理人必须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 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当事人,它是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客体:又叫标的,它是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所指的对象; 内容:就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法 了解:合同的概念及类别,格式条款,抗辩权,保全措施,合同终止,合同解释,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 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约,它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和终止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类别: 履行期限: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法律效力:有效合同、无产合同、可返销合同; 包含关系:总合同和分合同; 主从关系:主合同和从合同;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就叫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2)须行使抗辩权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3)须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先后履行抗辩权: 先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l)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2)须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多有先后顺序。如法律未有规定或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定;(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而非永久的抗辩权,只能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一旦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就消失了,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这种权利就叫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保全措施: 1、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但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能成为代位权的标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在我国,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权的行使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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