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解析、复试指导以及2014年考研复习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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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解析、复试指导以及2014年考研复习建议

HYPERLINK /\\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76filter=typeidtypeid=17 HYPERLINK /\\thread-1785-1-1.html 2013年国际法专业试题解析、复试指导以及2014年考研复习建议 2013年法学基础理论考研试题回忆 一、选择题 共60道选择题,涉及法理、民法、刑法、宪法、民诉、法制史、行政法、国际法。 凯程考研集训营保录班,是全日制封闭式高三式,成立于2005年4月,是我国最早从事高端全科保过辅导的正规培训机构,由英语名师索玉柱教授、政治李海洋教授为代表的教研组组成。被学员一致公认业界授课质量最好,服务最到位,应试效果最显著。 凯程教育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公共课辅导的首选。九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点评:选择题涉及的内容不仅是指定科目的内容,还包括了我们法学各门课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相较来说都是基础知识为主,只要大家足够信心和复习得足够扎实,并且在复习考研的过程中已经留意到12年的改革的话,相信对此亦有所准备。. W! z7 d Q K, j. x Q; u$ Y ) X S2 D2 v7 b1 u: p 二、简述题(答题要点归纳) 1、简述法律解释遵循的规则+ }- F% X3 R4 N- c 答: (1)合法性原则——应该合乎法律规定和基本精神6 H i% `* u% m# v+ v* ? 具体包括: ①法律解释应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越权解释;6 z! ?- B0 d+ ^# s$ A ②对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 E+ m# U, r- {5 F0 ` ③法律解释不得违背一般法律原则; (2)合理性原则——合乎情理、公理、道理 要求: 首先要符合社会现实和社会公理;+ j2 u* \8 u, p+ C) B7 M! Z3 F- } 其次要坚持尊重公序良俗; 要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尊重科学; t; o- u, [* z 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 (3)法制统一原则 具体内容: ①从整体一致角度把握; ②坚持已建立起来的效力等级关系,解释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法治观念; ③建立与贯彻规范化的解释技术; (4)历史与现实相统一原则——主客观相统一的体现; 2、提存的构成要件 (1)提存的含义: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因而发生三方法律关系。 (2)根据《合同法》第101条及相关法条的规定,提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4 w5 q0 H5 M4 X# ^1 Z 第一、 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基本前提); i f% @ n: X5 P% `0 l2 ` f 第二、 债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 存在提存原因:(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拒绝受领”包括明示的拒绝或受领的迟延;(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O/ x | v6 I N6 W, t$ P 第四、存在适宜提存的标的物;《合同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举例说明外商投资企业是如何使用公司法及外商投资企业法的* p i0 Z$ C! G i4 J f; b (本题所举的例子范围不限,只要是有理有据即可;以下仅举部分例子为参考) 外商投资企业,俗称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那么,这些企业是否适用《公司法》呢?新《公司法》第2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n6 M n7 z } ~( Q3 z0 [/ J$ } 据此,外商投资公司也是要遵守《公司法》的,除非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如《外商投资企业法》对此另有规定的情况。 因此,外商投资公司在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上,存在有若干例外,例如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变更公司的登记事项,均不能像一般的内资公司那样直接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手续。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在此前,还需经过对外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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