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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知识讲座
框架结构 一、合同法基本知识概述 二、建筑法律法规与《建筑合同》 三、结合具体合同理解法律法规 案例: 1999年10月8,花园公司将一、二号楼建设工程发包给甲公司,价款832万元。同年11月7曰,甲公司将该工程全部转包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分包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按造价的5%收取乙公司的管理费;工程质量如达不到优良按3%罚款。乙公司承建的工程于2000年11月峻工,验收仅为合格。同年12月,乙方将工程决算书送交甲公司,但甲公司对决算书不置可否。另外,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为此,乙公司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经过开庭,本案的主要焦点是:合同效力问题、质量达不到优良能否罚款的问题、如合同无效工程价款如何计算、甲公司能否收取乙公司的管理费、约定的管理费法院能否收缴。请问: 一、合同法基本知识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主要有三个: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备注: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性质的合同不由《合同法》调整。 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是为特别要件: (1)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2)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在上述情况下,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却可因各种原因 而未能生效或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合同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和返还集体、第三人。 关于新疆中科公司诉奇台总场有线电视台合同案 2001年5月24日中科公司(原告)与奇台总场电视台签定关于奇台总场电视、电话数据网建设工程的书面合同,总价金480万元,原告负责设备安装,并于同年6月10日-30日提供电杆1000根(23万元), 被告支付工程预付款80万元(付款时间位2001年6月1日前),6月20日前支付电杆款23万元。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总价金的20%(96万元)。合同签定后,原告按期交付100根电杆,被告仅于10月给付5万元,致合同无法履行。 备注:提起诉讼后,电视台无独立资金帐户,又无独立法人资格,签定合同时,也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授权。 (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doc (二)合同履行中的保全措施 代位权代位权案例.doc 撤消权撤消权案例.doc 二、建筑法律法规与《建筑合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六)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合同概述 (一)建筑施工合同概念 ? 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实际修建工作,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 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发包方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方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三)建筑施工合同的形式 ???? 建筑施工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我国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建筑法第15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建筑工程合同是否可以结算工程款? 问:我是一名包工头,因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就借用了一家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合同与建设方签订了承包合同。 但在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发现了这一情况,便以合同无效为由拒付工程价款。 请问:我们的合同真的无效吗?我们的工程款按法律规定可以追回吗? 常见的五类无效的建筑工程合同 在建筑工程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业务经验,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 1、合同主体不具备资格根据规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建筑经营资格。只有依法核准拥有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资格的企业法人,才有权进行承包经营活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都属合同主体不符合要求的无效合同。 2、借用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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