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模块七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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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七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学习内容 项目一 进出口商品检验 项目二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 项目一 进出口商品检验 一、约定商品检验的意义 买方的检验权: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验货物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 * 二、检验时间和地点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卖方承担货物离开产地之前进行的检验或验收为止的责任,而在运输途中出现的品质、数量等方面的风险则由买方负责。 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哪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 * * 2、装运港(地)检验 离岸品质、离岸重量: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或在启运地装运时提供的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 * *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到岸品质、到岸重量:货到目的港后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验货并出具的检验证明作为最后依据。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 *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出口国提供的检验证明不作为最后依据 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 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 离岸重量、到岸品质 适用于大宗商品交易的检验中 * * 三、检验、检疫机构 (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如:美国粮谷检验署、美国食物药品管理局、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日本海事鉴定协会等 (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 * 四、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1、检验证书的种类 (1)品质检验证书 (2)重量检验证书 (3)数量检验证书 * * (4)兽医检验证书 (5)卫生检验证书 (6)消毒检验证书 (7)产地检验证书 (8)价值检验证书 (9)验残检验证书 (10)船舶检验证书 * * 2、检验证书的作用 (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议的凭证。 (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 * 五、检验标准 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或对外贸易合同所约定的检验标准等 有关检验标准的机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 * * 六、检验条款 检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有关检验权的规定、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和检验证书、检验标准等。 * * 项目二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一、索赔 (一)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 1、英国法的规定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和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 * * 2、《公约》的规定(第25条) 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和非根本性违约(Non-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 * (二)索赔对象 1.向买、卖方索赔 2.(二)向承运人索赔 3.向保险人索赔 * * 国际贸易业务中常见索赔事故及可能的责任分析: 案例分析: 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潮湿、发霉、变色,损失价值10万美元。据分析,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合理程度。 问:1、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 2、进口商应向谁索赔? * * (三)索赔条款 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条款内容:对于卖方交货品质、数量或包装不符合同规定,规定索赔期限、索赔依据、索赔金额及索赔处理方法等。 * * (2)索赔期限(Period of Claim) 约定索赔期限 法定索赔期限 * * (3)索赔的处理办法 一般只做笼统规定 * * 2.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or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 该条款的适用场合 违约金的性质 :罚金 * * (四)定金罚则 1.定金的含义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注: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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