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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二:经纪人算错税费,房东过户引用多了两万块。谁来承担? 上家王某称中介公司经纪人海洋告知其所购买的物业是上家97年买的房子,无须承担营业税,在此情形下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交易时才发现,王某当初买的是二手公房,不属于今后公房,而且是非普通住宅,因此需交纳2万元左右的差额营业税。目前,王某同意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但要求中介公司免全佣,并将下家的佣金支付给他作为补偿。经纪人海洋称当时只是告知客户“售后公房没有营业税”。 分析: 签订三方居间协议或买卖合同前,应该对房屋的税费有个全面彻底的了解,否则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被动。虽然很多情况下,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而只能吃哑巴亏。但工作人员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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