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柜业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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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柜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临柜基本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柜基本业务管理和操作,有效防控临柜操作风险,提升临柜操作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农业银行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对外营业机构,内部核算管理机构涉及相关业务可比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是营业机构临柜业务管理和操作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具体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规程的基础与依据。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临柜基本业务”包括: (一)临柜公共流程管理和操作要求,包括:营业前准备、受理审核、业务审批、业务授权、营业终了处理、账表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临柜基本要素管理和操作要求,包括: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临柜业务印章、临柜业务手工登记簿以及集中作业模式下的业务处理等,是制定具体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规程的依据。 第五条 部门职责 业务和产品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和产品操作规程制定、系统交易设计和优化,运营管理部门从可操作性和风险控制两方面进行审核和提出改进建议;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临柜基本要素和公共流程的管理与优化。 第六条 临柜业务和产品操作流程设计和制度制定遵循“风险可控、操作高效、流程完整”的基本原则。 风险可控是指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流程和制度应符合内部控制和劳动组织的基本要求,将临柜操作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的水平。 操作高效是指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流程应当简洁顺畅,便于柜员操作。 流程完整是指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制度应涵盖业务的各个环节))核查身份信息姓名、身份号码、照片。进一步核实。)))加强对支付交易的监督管理,防范利用银行支付结算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条 调入调入重要空白凭证时,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选择凭证入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库 第十条 调出调出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认真审查调出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调出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调拨单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选择凭证出库交易,打印记账凭证。 第条 领用配发重要空白凭证柜员领入重要空白凭证实物 第条 (一)柜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因故未用需交回时,应填制记账凭证,连同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交管库员或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办理交回手续。 (二)管库员或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收到后,应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清点,核对号码等要素一致后,库房记账员选择相关柜员凭证入库交易 第条 (一)客户申购重要空白凭证,柜员收到相关申请凭证时,应审核申购人是否为客户的财务人员或有权经办人员,检查客户账户状态是否正常,申购的凭证是否在对外出售凭证范围内,加盖的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柜员在相关申购凭证上填写凭证号段后,选择相关交易,收取出售凭证费用。 (二)审核无误后,柜员选择相关凭证出售交易,根据申购内容输入交易要素,打印记账凭证并加盖业务办讫章。 (三)“凭证出售”交易成功后,柜员在凭证右上角加盖开户行全称和开户人账号 第条 (一)客户办理销户手续时,应先缴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此外,旧式凭证停用时,客户也应将停用凭证缴回银行。缴回凭证时应由客户抄列未用重要空白凭证清单一式两份,加盖预留印鉴,连同凭证一并缴回开户行。 (二)柜员应审核清单上的凭证种类、号码与交回的凭证是否一致,是否为本行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份数、号码是否与客户领用及使用的凭证份数、号码匹配及衔接。发生短缺的,必须要求其追回,如客户确实无法缴回的,须出具书面保证,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一切责任。 (三)审核无误后,选择相关凭证收回作废交易,根据清单输入交易要素。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办讫章。 (四)柜员对收回的未用重要空白凭证当场剪角,并加盖作废 第条 处理因种类取消、格式改变等原因不再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一律交回入库,做重要空白凭证作废、销毁处理。 (一)柜员领用有价单证时,应填制记账凭证,注明领用柜员号、有价单证种类、面额、数量等要素,经运营主管审批签字(章)后交管库员或主出纳办理领用手续。 (二)主出纳审核记账凭证填写是否正确,是否经运营主管审批签章。 (三)审核无误后,管库员或主出纳根据记账凭证配发 第三十三条 发售或签发 (一)柜员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应坚持先收款、后办理的原则。 (二)营业终了,柜员根据当日发售或签发有价单证的情况按有价单证种类分别汇总填制记账凭证,并注明单证种类、表外账号、户名、起止号码、数量及金额等要素。 (三)根据填制的记账凭证进行表外账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交回未用的有价单证 柜员领用的有价单证未经使用交回库房时,应填制记账凭证 ,注明上缴柜员号、有价单证种类、面额、号码、数量、金额等要素,签章后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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