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矿产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doc

  1. 1、本文档共9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东川区矿产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昆明市东川区矿产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项目审批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矿产和土地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对我区矿产和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云南省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云政发[2007]62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办法所称的矿产和土地资源是指涉及我区范围内支柱产业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矿产和土地资源。 第三条 矿产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由东川区国土资源局按照相应职责依法进行审批。 第四条 矿产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坚持统一规划管理原则。要坚持对项目的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实行“谁审批、谁负责”,使整个审批过程职责清晰、权责分明、程序简捷、协调有序、监管有力。 (三)坚持精简高效原则。要规范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审批效率。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准入条件、报批材料、受理部门、收费标准等(除应予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内容外),向社会公开。 (五)坚持监督制衡原则。要建立健全事前介入、过程监督、事后监管、社会参与的审批监督制衡机制,把责任追究要与公务员考核和纪检监督相结合。 ? 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的主要内容和事项 ? 第五条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注销初审及审批。 (一)、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和《关于下放部分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权限的通知》(昆国土资通〔2009〕5号)。 (二)、审批条件 1.划定矿区范围 本项目作为采矿权新立审批的前置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2).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3).拟设置采矿权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相关的专项规划,对周围先设置矿山采矿活动无不良影响; (4).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 (5).发改、规划、环保、林业、水务、安监、公安和所在镇政府及基层组织同意设立矿山; (6).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2.采矿权新立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2).在采矿预留期满前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材料; (3).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4).拟设置采矿权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相关的专项规划; (5).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要求; (6).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3.采矿权延续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2).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缴纳采矿权有偿取得、有偿使用相关费用; (4).采矿权许可证期满3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5).开采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6).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4.采矿权变更 (1).申请人应当具备与申请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2).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缴纳采矿权有偿取得、有偿使用相关费用; (4).开采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5).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5.采矿权注销 (1).在决定停办、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达到要求,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 (3).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缴纳采矿权有偿取得、有偿使用相关费用; (5).开采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 (6).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7).属下列情况的,由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直接发文注销采矿许可证,收回采矿权: 1)个人采矿权人死亡、失踪的; 2)登记机关半年以上无法与个人采矿权人取得联系的; 3)采矿权人为经济实体,经法院判决该经济实体破产,因而无法履行注销相关法定职责的。 (三)、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要求打印件(除签名、各部门审查意见以外)。 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前置条件)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和矿区范围图(原件各1份); (2). 矿产资源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3). 法人营

文档评论(0)

wuailuo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