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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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与领导,有效落实我乡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各个项目的的不同特点,试行分类考核,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成绩突出的人员倾斜,建立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我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与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我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评估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和评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估实效。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全面考核评估与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考核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和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坚持绩效导向、奖优罚劣。 (四)坚持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综合评价督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考核内容 根据我区现阶段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及基础性资料等10大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等文件,制定了《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试行)》(见附件),作为我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五、考核方法 东沟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程度调查按《东沟乡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细则(试行)》执行。 六、考核对象 本院负责公共卫生项目的工作人员及各村卫生室村医。 七、考核方法与程序 (1)制定《东沟乡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及《东沟乡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岗位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2)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岗位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组 长:马巧娟 副组长:马玲 成 员:马红艳,席莹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细则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以“数据说话”客观评分。在公共卫生的每项年度完成4次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本人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档案,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等次建议报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并在院内予以公示。 八、绩效考核结果与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以下为基本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优秀的为1.4、合格的为1.2、基本合格的为1.0,不合格的为0.8 。 3、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个人绩效考核系数的50%确定其考核得分系数。 (1)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 (2)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经调查核实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5)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6)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的; (7)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做好此次考核工作关系到广大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调动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 依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项目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确保考核结果实事求是。 (三)严明纪律,公正公平 严格按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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