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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转让定价与预约定价政策与制度
九、资本弱化管理 资本弱化同期资料 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企业提供抵押品情况及条件 企业集团偿债能力及融资结构分析 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 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变动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 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市场状况 其他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关联债权投资的币种、金额、利率、期限等 资本弱化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 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内涵 不予扣除利息计算以及税收处理 * 避税安排的通常形式 滥用税收优惠 滥用税收协定 滥用公司组织形式 利用避税港避税 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十、一般反避税管理 一般反避税管理 * 安排的审核 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内容: 形式和实质 订立的时间和执行期间 实现的方式 各个步骤或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 涉及各方财务状况变化 税收结果 十、一般反避税管理 一般反避税管理 * 一般反避税调整:重新定性,取消税收利益,否定避税实体的存在 企业负举证责任 要求筹划方提供资料及证明材料 一般反避税调查须层报总局批准 十、一般反避税管理 一般反避税管理 * 受控外国企业 受控外国企业是由中国居民企业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低于12.5%的国家,并非出于合理经营需要对利润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企业 受控外国企业并非出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受控外国企业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提供对外投资信息,附送《对外投资情况表》 税务机关应汇总、审核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申报的对外投资信息,向受控外国企业的中国股东送达《受控外国企业中国居民股东确认通知书》 受控外国企业 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当期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依照所得税法或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抵免 受控外国企业实际分配的利润已根据所得税法第45条的规定征税的,不再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 受控外国企业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 (一)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 (二)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 (三)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谢谢!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简介 主要内容 《特别纳税调整法》法规体系 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 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受控外国企业 资本弱化 一般反避税 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 加收利息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一、特别纳税调整法规体系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 税收征管法(第36条) 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税收征管法实施实则(第51-56条) 法规体系 * 规范性文件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国税发[2008]114号) 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 (国税函[2009]37号) 《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 法规体系 * 一、特别纳税调整法规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8)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函(际便函﹝2010﹞18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内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3)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2号) 《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重大案件会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反避税案件宣传管理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938)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43条: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关联申报 关联申报适用对象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 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 二、关联申报 * 《关联关系表》 《关联交易汇总表》 《购销表》 《劳务表》 《无形资产表》 《固定资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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