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暂行).docVIP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暂行).doc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暂行)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广东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三条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是指在学校一级学科内,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组织。流动站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均可招收博士后。 第四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人社部和全国博管会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组织。工作站与学校签订协议后可与我校各流动站合作招收和培养博士后。 第五条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经广东省人社厅批准,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建立的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基地与学校签订协议后可与我校各流动站合作招收和培养博士后。 第六条 本规定中博士后管理工作是指:对学校设立的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含与学校签订协议的工作站或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的管理和相关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博士后工作实行学校、学院(包括校二级科研单位,下同)、博士后合作导师(以下简称“合作导师”)三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专家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我校博士后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对学校博士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学校人事处下设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流动站的建站申报及评估,博士后招收及进出站管理,指导本校博士后联谊会,协调各单位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 设立流动站的学院(以下简称“设站学院”)应成立5-7人的博士后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代表及专家代表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健全流动站组织建设,做好博士后进出站的评审及考核工作;制定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细则、流动站发展规划;督促合作导师做好博士后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合作者和指导者,负责博士后的日常培养,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工作条件,指导博士后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和完成在站研究任务。合作导师需按条件申报,学校批准。 第三章 流动站的申请、建设和评估 第十条 流动站的申请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各流动站应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和归档制度,建立完整的博士后工作信息资料,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人社部、全国博管会制定的评估办法与指标体系,上报流动站评估材料,由全国博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人社部、全国博管会根据评估结果,划分评估等级并予以公布。对管理工作优秀的流动站进行表彰;对管理不善、评估不合格、不具备设站条件的流动站视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并向社会公布。被撤销的流动站经整改三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设立。 第四章??博士后招收 第十三条 设立流动站的学科可以招收博士后;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非设站单位(学科),经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批准可招收项目博士后。 第十四条 拥有国家级在研课题,科研经费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学术型博士生导师经学校批准成为合作导师后,可以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每两年遴选一次,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五条 博士后招收类型 (一)计划内博士后:由全国博管会和广东省政府拨款资助的博士后。学校提供计划内博士后的基本薪酬,指标计划分年度下达到流动站或导师名下。 (二)自筹经费博士后:由学院或合作导师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各项经费由学院或合作导师自筹解决,不占学校计划内指标。 (三)企业、基地博士后:由工作站或基地与我校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的各项经费均由企业或基地承担

文档评论(0)

75986597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