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大道施工合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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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大道施工合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

崇州市光华大道大邑延伸线灾后重建工程 施工合同文件 业 主: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成都市益民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1、合同协议书……………………………………………………………………………03 2、项目经理委任书………………………………………………………………………04 3、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发包人”)为实施崇州市光华大道大邑延伸线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已接受成都市益民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柒佰零捌万肆仟捌佰陆拾壹元(¥197084861.00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福军。 5.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个月。 9. 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成都市蜀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成都市益民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主管单位:崇州市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项目经理委任书 致: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委任为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 承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姓名)(签字) 年月日 抄送:(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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