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与司法文书点重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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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与司法文书点重整理

考试时间:4月27日(下周五)下午3:00-5:00 考试地点:教四107(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考试题型:选择题×10,概念解释,简答题,案例题×2,文书写作×1,论述题×1 复习范围:1、《中国律师学》绪论至第十六章 2、法律文书写作的课件及范文 重点 文书写作重点:起诉状或自诉状,根据题目提供的材料写。 论述题重点:以下三者之一:1、律师权利;2、法律援助;3、律师管理。 名词解释及简答题的重点: 1.律师的权利 P37 定义(名词解释): 指法律赋予律师在执行任务时所具有的一定权限,主要包括律师依法实施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律师依法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律师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求救济的可能性。其实质是律师依法独立执行职务的基本保障。本质上,是一种职务性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中的律师权利(简答或论述): (1)律师的人身权。我国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第32条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原因是律师的职责是代表一方的利益与对方进行抗争,会与对方产生利益冲突与抗衡,因此律师处于利益斗争及矛盾对抗的前沿,为了从立法上应对律师遭受非法迫害、阻挠执业等恶性事件而设定的本项权利。 (2)律师的工作权利。主要涵盖了律师在诉讼活动或者非诉讼活动中,履行各自职责时所具有的法定权能。主要有以下几类:①调查取证权: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时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②阅卷权:指辩护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有权查阅办案机关制作或者掌握的案件卷宗材料。③刑事辩护中的会见权与通信权:指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会见与通信。④出席法庭和参与诉讼的权利。⑤享有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权利。⑥拒绝辩护、代理权:律师在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时,律师有关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完整合理的律师权利体系(论述): (1)律师法当中应当予以规定的一般执业权与职业保障权。①一般执业权:指律师独立自主而不受干涉地享有依法职业的权利。②拒证权和拒绝扣押与搜查权:为保障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交流的安全、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律师对于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情况及有关事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律师的工作场所免受有关搜查;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物品和文件免受扣押的权利;或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的搜查适用相对严格的诉讼程序。③执业豁免权:律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特别是在庭审过程中发表的各种言论不受法律追究。④取得合理报酬权:律师有权要求合理的报酬,以支撑个人业务的开展。 (2)具体执业权利的完善。①调查取证权;②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交流权;③证据知悉权;④在场权;⑤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 2.律师事务所 P153 定义(名词解释):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基本单位。其主要任务是领导律师开展业务工作,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总结、交流律师的工作经验。 组织形式(简答): (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一概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3)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终止事由(选择): (1)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3)自行决定解散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节。 3.律师协会 P182 性质:《律师法》第43条规定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为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宗旨:一是自我管理以实现律师维护公正、追求法治的角色要求;二是谋求律师也自身的福利与利益,实现律师业健康、良性发展。 职责:《律师法》的46条规定—— (1)保障律师业依法职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2)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3)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 (4)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5)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6)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7)受理对律师的投资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部组织结构: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会长、秘书长;机关机构;专业委员会。 4.法律援助制度 P200 定义(名词解释): 指国家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接受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免收或者减缓法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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