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御珑湾销售中心服务协议初审
御珑湾销售案场服务协议
委托方:平湖市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高永强
地址:平湖市当湖东路86号建行九楼
联系电话:0573
受委托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方敏青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明珠花园12幢商铺二层
联系电话:05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御珑湾销售案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管理服务期限
自2013年10月8日起至2014年10月7日止。
第二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1. 服务期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1230000元/年,详见附件中的费用测算,具体费用按人员到位情况据实结算)。
2. 支付方式如下:
协议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014年1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2014年4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2014年7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3. 因员工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用根据实际考勤每季度向甲方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延时加班:83元/天·人
双休日加班:110元/天·人
法定节假日加班:166元/天·人。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御珑湾销售案场服务方案》(详见附件),每三个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书面考核,甲方有权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相应的调整服务方案内容。
2.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对乙方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应及时采纳,以保证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3. 按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 甲方若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服务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则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工资标准根据乙方公司薪资制度做适当调整。
5. 甲方提供乙方员工作餐(每日一餐)。
6. 为便于乙方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用品清单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关物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御珑湾销售案场服务方案》中的内容,负责做好案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的物业管理形象。
2.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对甲方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及时采纳,以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3. 乙方应于约定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到位并开始对案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
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物品应物尽其用并妥善保管。
5、在合同期间,乙方如需调动人员,需提前15天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
6、如甲方对案场人员进行考核,案场人员不符合方案编制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按应付金
额每日千分之二的支付滞纳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在服务期内,若需要增减服务人员或调整服务方案的,甲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乙方,增派人员服务费标准参照附件,解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续约,甲乙方应于本协议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续约签订工作。如服务
期满后一个月,未完成续约签订的,则甲方先按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于本协议服务期满后的30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待协议正式签订后,再行清算。若未能及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撤回服务人员,并保留按照实际超出的服务期限和本协议约定服务费标准上浮10%追收服务费用的权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八条 其他
1.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贰拾贰页,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平湖市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乙方(受委托方):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御 珑 湾
嘉兴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