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一节电子商务税收的主要问题-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网商法律知识讲堂》 系列八 电子商务税收相关法律问题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 网上交易保障中心 目 录 一、电子商务税收的主要问题 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基本政策 三、对网商的建议 第一节 电子商务税收的主要问题 (1)电子商务税收的实质 国际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实质,是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管辖权的划分和税收利益的分配; 国内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实质,一是如何在利用优惠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的同时兼顾税收的公平原则,二是如何针对虚拟经济建立一整套良性的税收监管和稽核体系。 (2)电子商务税收的难点 难者有七: 1、是否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 2、如果对电子商务进行税收优惠,又如何防止电子商务成为税收“漏斗”? 3、电子商务的关税问题如何解决,如何平衡电子商务输出国与输入国的利益? 4、电子商务征税中的常设机构如何确定,网站服务器能否作为常设机构? 5、电子商务交易中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所得的税收种类和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6、电子商务的建立在电子数据上的纳税依据如何准确认定? 7、在我国,比较独特的,还存在新的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问题——即个人网商如何认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与个人网商的登记注册密切关联。 (3)有关美国电子商务“免税”问题 很多人对美国对电子商务免税的说法存在误解,即认为所谓的“因特网免税法”就是只要是电子商务就完全免税。而我们的理解是,所谓的电子商务免税政策主要可以包括几重意思,这些不同的含义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体现: 一是不对电子商务征收新税,以避免重复纳税; 二是对于跨境的无物流的电子商务交易或全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免关税; 三是特定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免税,如美国的“因特网免税法”,其核心内容是免征因特网接入服务的税收,而不是全部免税。 (4)国际社会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共识 任何赋税的提议应确保中立和合理税收的分配,避免造成双重课税、歧视性征税和过多的执行费用,避免对电子商务产生扭曲; 税务问题不应该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阻碍,可通过税收优惠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但同时电子商务也不应该破坏税务制度,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要与现行税制相协调; 不对电子商务开征新消费税或增值税,应尽可能避免“比特税”; 各国运用国际税收原则相一致。 (5)适用于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原则 中立、高效、明确、简便、有效、公平和灵活; 此外,WTO及OECD等国际组织都通过协议确立了“免收关税”的政策。 (6)国际社会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主要分歧 美国联邦政府主张对电子商务免税; 欧盟主张对电子商务征税,并自2003年起以增值税的方式征税; 其他国家中,英国依照欧盟标准,征收增值税,印度征收预提税,而美国的纽约州则通过了《亚马逊法案》对电子商务征税。 (1)税收优惠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原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颁布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2007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原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制定了电子商务《十一五规划》。除此之外,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方面并无新的立法和政策出台,主要适用现有关于企业税收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节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基本政策 但由于这些文件虽然提及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问题,却没有相应的落实政策的可操作的文件,所以还没有得到贯彻落实。除此之外,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方面主要适用现有关于企业和个人税收的相关法律规定。 (2)尝试性的税收征管 2008年9月28日,国税总局在给北京地税的一个复函中称,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网络游戏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北京地税称,这部分收入将按照20%的税率计算。但目前没有细则出台。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在批复全国“两会”有关电子商务征税的提案时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研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 见附件:《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法律体系》 鉴于目前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不是特别明朗,且根据国际国内的共识和发展趋势,对网上提出如下建议: 如果您是公司、个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那就按照传统领域怎么办网上就怎么办的原则,该开发票就开发票,该报税就报税; 如果您是个人网商,首先需要考虑的就是登记备案的问题,由于各地的政策不一样,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后再去办理有关手续; 当然,也可能当地工商或税务部门就不受理这样的申请,或者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类似的事情; 及时关注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法律动向。 第三节 对网商的建议 本部分完。 下一部分: 《网商法律知识讲堂》系列九——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权益保护与纠纷处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