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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制度
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3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适应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促使毕业论文撰写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加强我院对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管理,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江财教务字【2006】02号)及《江西财经大学关于改进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现将我院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做如下安排:
会计学院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工作安排时间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选题阶段 第七学期第4-8周 学院完成编制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实施细则、教师拟题、公布指南、学生选题、落实指导教师等工作 开题阶段 第七学期第8-12周 选题汇总后提交教务处备案、学生按要求撰写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学生开题及文献综述合格后进入论文写作程序 撰写与评阅阶段 第七学期第13周至第八学期第12周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完成成绩评定 答辩与成绩评定阶段 第八学期13-14周 学院确定答辩日程安排、各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成绩综合评定、完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工作 评优与总结阶段 第八学期15-17周 学院提交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评论文材料、完成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二、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的形式及各种形式相关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完成形式:
(1)本科论文可按理论研究型论文、案例型论文、实践调研报告等形式完成。
(2)学生取得了学科竞赛优秀成果,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等同毕业论文;
(3)参与了科研课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满足相关条件可等同毕业论文;
(4)公开发表论文,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等同于毕业论文。
(二)视同毕业论文的应满足的相关条件:
(1)参加学科竞赛获优秀成果,视同毕业论文需同时满足:
★与专业相关的、学校立项的学科竞赛,其成果形式应是研究报告、论文或设计作品;
★必须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成绩;
★团体竞赛项目必须在成员组中排名前二;
★个体项目或团体项目的负责人的研究报告、论文或设计作品等,符合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的(但项目组其他成员需要单独撰写论文)。
(2)学生科研课题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可视同毕业论文需同时满足:
★与专业有关的、结题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报告符合毕业论文写作规范的(项目组其他成员需单独撰写论文)。
(3)公开发表论文,可视同毕业论文需同时满足:
★学生独立完成,在校科研处认定的核心刊物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文章;
★论文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
★必须在学生第七学期所在年度的12月31日前见稿。
对于学生获得的以上成果必须有文字材料及获奖证明,在撰写论文的开题阶段将材料上报到学院进行审核认定后方可免写论文。
三.撰写论文的学术道德规范
为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保障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对毕业论文学术道德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撰写本科毕业论文遵守的道德规范:
(1)撰写论文过程中应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毕业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应该标明出处;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2)学位论文中引用他们的成果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3)体现在毕业论文中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属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发表前应经导师审阅,在标注学院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资助时,应当经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授权。
(4)学生在学习期间完成的学术成果归属江西财经大学。离校后,以在校学习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并署名江西财经大学。
(二)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过各中不得违反下列道德规范行为:
(1)在自己的研究结果中,捏造、篡改实验数据、结论或引用的资料等。
(2)论文中,将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等冒充为自己所创,将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
(3)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撰写文章,在撰写毕业论文或其他拟发表论文的过程中进行不正当交易。
(4)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等。
(三)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经查实后按下列情节给予处分:
(1)对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严重警告、相消相关奖项、延缓授予学位等处分;
(2)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四)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撰写论文过程中,应自觉遵守: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也应注意做好学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一经发现学生有抄袭或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要及时制止。
教务处从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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