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监视制度与反操纵规定之探讨」座谈会会议记录时间八十七年十.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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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监视制度与反操纵规定之探讨」座谈会会议记录时间八十七年十

? 「股市監視制度與反操縱規定之探討」座談會會議記錄 ? 時間:八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一時至三時 地點: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社會科學館階梯教室 主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台灣法學會、工商時報、中道法律事務所 主持人:劉連煜教授(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報告人(依姓氏筆劃排列): 沈家俊(台灣證券交易所組長) 林忠賢(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 林國全(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林麗香(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覃正祥(台北地院主任檢察官;前證券管理委員會法務室主任) 劉幸義(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劉振瑋(中道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參考討論大綱: 1.股市監視制度之目的何在?法源基礎為何?實際作法如何?效果如何? 2.股市監視制度在執行上有何需要改進之處?如何改進? 3.現行反操縱規定,司法實務運用上有何困難? 4.證交法第一五五條反操縱規定是否應除罪化?第一五五條之構成要件,有否需要進一步加以明確化,以更有效規範證券市場上之操縱行為?又,如何使之明確化? 5.外國制度上,有何可供我國參考之作法? ? 會議記錄: ? 主持人劉連煜教授引言: 今天討論的主題是監視制度與反操縱規定之探討,我們知道目前的證券市場非常蓬勃發展。這中間涉及許多問題,除法律問題之外,尚有許多制度上的問題,有待改進。今天很高興能夠針對股市監視制度與反操縱規定,來聆聽各位學者專家之意見,希望能將此意見彙整,提供相關單位如證期會、證交所、立法院等參考,使我們的資本市場能夠更加的健全。 我們今天亦準備一個簡單的題綱,當然並非以此為限,僅提供引導大家討論相關議題。第一個議題為「股市監視制度之目的何在?法源基礎為何?實際作法如何?效果如何?」我想我們就請沈組長來發表一下他的心得。 ? 沈家俊組長: 各位教授、各位先進及各位同學大家好。今天非常榮幸能有這個機會來跟各位報告監視制度及證交法第一五五條等方面問題之研討。在此要先跟各位致歉一下,由於本人過去乃在監視小組工作,但因為監視的業務,在世界各國來講,監視係一較秘密性的制度,因其任務很特殊,所以有人說監視制度係一黑箱作業;事實上世界各國的市場都是如此。在此可能有許多情況我只能就我能發表的部份,來跟各位報告,有些問題如非我權限所能講的,則無法發表。今天五係以個人的身份來出席這項研討會,並不代表交易所,故今天係發表一下個人淺見,在此先和在座各位說明一下。 今天討論的題綱,第一個提到有關股市監視制度的目的何在?此問題事實上,在座各位學者專家均相當瞭解。一般而言,證券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及交易市場(流通市場),在發行市場上,一般公司發行有價證券來籌集其營運資金,亦即公司將股票或公司債發行出來以後,可籌得其營運所需資金;但這些股票發行之後,有人要來投資,而在其投資過程中,可能又面臨一些問題而須加以變現,此時則須有一個交易市場。交易市場就一般概念籠統的講,即股票市場(買賣股票的地方),我國現有集中交易市場及店頭買賣市場。 在流通市場上,須有個很好的流通性,以保證這個市場本身係公平、公正、公開的,如此大家才願意來投資,並藉由交易市場的活絡,使得交易市場的存在能夠支持發行市場的存在;此二者間係一互相依存的關係。監視的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在維持市場交易(股票市場上的交易)能夠公平、公正、公開,故以目前的監視制度而言,其主要目的即在於防止人為的操縱股價及防制內線交易。內線交易這個問題,報紙上曾經登載說瑞士洛桑學院曾對我國在國際評估中,針對台灣證券市場中內線交易之問題,做過一個評價。 至於說監視制度的法源基礎為何,以目前來講,台灣證券交易所中有一個市場監視部的組織,來負責市場監視的工作。其設立的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有制定一「實施股市監視制度辦法」;該辦法係根據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及台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九條之一、第二十八條之二的規定而訂定的,而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則係根據主管機關----證期會,依據證交法的授權所制定之對於交易所的管理規則。由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可知其係根據證交法第九十三條、第九十九條、第一0二條、第一三七條、第一五四條之規定而訂定,例如證交法第一0二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業務之指導、監督及其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係以委任命令之方式規範之。故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證券交易所對集中交易市場,應建立監視制度」,故根據此法源實施目前的股市監視制度,實際上的作法亦如此。 在實施效果上,可能見仁見智。因股市監視制度與市場的發展、交易狀況熱絡與否有很大的關係,而市場的投機與投資往往僅一線之隔,何者為投機?何者為投資?有時很難加以區分;當然可以說投機太過火,超過某一界線時,如果法律欲對此作一評價,認為此種行為具有可罰性或須加以抑制時,則跨到是否為操縱、內線交易或其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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