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视野下的日照权保护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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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视野下的日照权保护问题研究

城乡规划管理视野下的日照权保护问题研究第1章绪论1.1问题的提出近十余年来,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国住房私有化程度越来越高,?在此基础上,作为业主的居民维护和改善包括通风、采光、日照等在内的自身居住环 境的诉求日益强烈。而与此同时,受城镇化持续加速和国家严控城市用地扩张政策的影响,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为应对发展空间不足的挑 战,有的城市提出“向空中要效益”的口号,楼房越建越高;有的城市实行“紧缩”政策,楼座越建越密;还有的城市则向旧城改造要空间,拆旧建新,新楼旧楼犬 牙交错……当然,更多的城市打的是“组合拳”,多措并举,在城市建设中综合使用了上述各种方法。于是乎,居民追求高品质居住环境的意愿与城市建设的滚滚车 轮不期而遇并发生“碰撞”,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层出不穷的相邻权纠纷,其中又以住宅日照纠纷最具典型代表性——这一点从各地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即可窥见一斑。 而且,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速,住宅日照纠纷不仅在城市愈演愈烈,而且在农村也大有“方兴未艾”之势。住宅日照纠纷易发多发,日照侵权案件数量与日 俱增,已逐步演化为一种新型法律纠纷。此类纠纷通常涉及居民众多,具有群体性、涉稳性特征,社会影响巨大,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一现实情 况,如何做到既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尽可能集约节约用地,同时又切实维护好居民合法的日照权益,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各地规划 建设管理和司法审判实践亟待解决的共同课题。………..1.2研究目的与意义在我国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工作中,住宅日照问题无疑是最为敏感、复杂、备受关注、争议广泛、牵涉面广、管理难度巨大、耗尽心力却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热点问 题之一。尤其是在当前城市快速扩张发展、旧城改造步伐加快、土地资源紧缺、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住房制度改革、民众法制维权意识增强、政府严格依法行 政的背景下,住宅日照问题尤为突出。?尽管在住宅日照的管理依据上,有全国统一适用的、住建部(或原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年版,以下简称《居住区规范》)、《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2014,以下简称《参数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以下简称《住宅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等技术规范,也有各地结合本地规划管理实际制定的规划条例和技术规定,但上述国家层面的技术规范尚不够完善,其中很多规定过于笼统 和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各地理解和执行起来多有偏差;而地方性的规划条例和技术规定虽然对住宅日照做了细致具体的规定,但要么因为法律位阶低(很多城市不 具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和政府规章制定权,其制定的有关规定仅属于规范性文件),要么因为与上位法和国家标准存在抵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 门)据以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难以获得法律的支持。由此,规划部门在住宅曰照的规划管理中经常处于无所适从的遮她境地。与此同时,居民和房地产开发商为 争夺日照权而展开的矿日持久的拉银战从未间断,双方不仅将“战火”引至规划部门,而且动辄对簿公堂,讼争不止。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对现有规定在认识 上的分歧,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也束手无策,通常靠法官自由裁量或调解结案。此种局面的长期存在,不仅影响到居民日照权的维护、开发商开发权益的实 现,而且阻碍了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不可估量。………..第2章日照权及日照侵权理论辨析2.1日照权的概念关于日照权(截至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多称采光权,也称阳光权)的概念,学界多采用王利明所下定义,即“来光权(也称为日照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 人为获得日照而要求邻人限制其房屋或其它构造物的距离或高度的权利”。笔者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陆续出台,这个10多年前的定 义存在不少有待修正之处。其一,概念混滑。在此必须明确,日照权和采光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日照权是指获取太阳直射光的权利,而采光权是指获取包括太 阳直射光、天空漫射光和地面反射光在内的天然光的权利,二者适用不同的工程建设标准。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以下简称 《采光标准》),所有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均有采光要求,也就是说这些建筑的权利人都享有采光权;而根据《居住区规范》、《住宅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只 有居住建筑(住宅)和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及活动室、医院病房楼等极少数文教卫生类公共建筑有专门的建筑曰照标准? (以下简称日照标准)要求,也只有这些建筑的权利人才享有日照权。因此,日照权的作用范围要远比采光权小得多。鉴于《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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