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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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权力腐败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农村公共权力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落为单位反映中国农村在城镇化进程中体制性权力与农村内生性权力的总和。当前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现象不容忽视,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与和谐,影响了城镇化进程的步伐。 一、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特点分析: 1.腐败形式多样,群体化趋势明显:农村腐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形式多样,按主体可分为个案腐败、家族腐败与集体腐败;按性质可分为经济腐败和政治腐败;按隐蔽程度可分为显性腐败和隐性腐败;按危害程度可分为违法违纪和构成犯罪。在腐败形式多样的案例中,群体化腐败趋势日益明显。 2.涉及领域较宽,金额越来越大:农村公共权腐败涉及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资源开发、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支农惠农款项、救灾赈灾物资、计划生育、选举、公章使用等领域。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在以往查处的村领导腐败问题时,涉案金额几百、上千、万元就是大案。近年来,在查处的村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动辄几万、十万甚至几十万。 3.作案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增大:有些村级领导熟知法律,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手段多且隐蔽,难以发现和查处。在查处村领导的受贿案中,大多数是一对一进行的,调查取证十分艰难,按违法违纪者交待的涉案金额,多数只能查证认定到几分之一。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大多数违纪者都将证据销毁或不记账,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4.区域分布相对集中,地区特征突出:村级领导违法乱纪多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城乡结合部、城镇化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和封闭的欠发达村。经济发达的村,违法乱纪行为主要表现在土地征用、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较封闭的贫困村,那些乱砍滥伐、作风霸道、赌博和违反计生政策等问题则相对集中。 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原因分析: 农村公共权力腐败和其他权力腐败一样是个体原因和社会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导致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社会因素: 1.认识有偏差,是农村公权腐败的思想根源:领导干部在认识上有偏差:由于农村公共权力的作用范围及其有限,相当部分领导干部在对待农村公权腐败的问题上存在严重的认知偏差,他们对开展农村公共权力腐败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把它看成是软指标,只重视党政机关,忽视农村组织,只重视公职人员,忽视农村党员干部。农村党员干部自身认识有偏差:他们认为,自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职人员,在当今外出务工一年收入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的年代,他们只领取国家为数很少的补贴,却为镇里村里做不少事,耽误自家的生产。为村里办事拿点辛苦费是应该的;从上级政府那里申请到的建设项目款,截留一点是应该的;招商引资拿点回扣也是应该的。部分村民的认识有偏差:他们认为,村民自治就应该把村里的大小事务交给村民,村民选出来的代表出问题应该由村民来解决,由上级监控村级的权力运行就不是真正的村民自治。新闻工作者认识也有偏差:只要我们翻开报纸或打开电视,就会发现,凡与违法违纪相关的新闻一般都是对高官被查处的报道,很少有农村党员干部被追究的消息。容易误导社会舆论只重视对高层领导干部的关注,忽视基层尤其是农村的廉政建设。 2.制度有缺陷,是农村公共权力腐败的体制根源:财政体制的原因:为鼓励大家申请项目经费,有不少县市出台了奖励政策,按上级拨款数额一定比例给主要负责人予现金奖励,奖励资金自然只有从项目款中扣除,无形中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难度。查,则打击人们申请项目的积极性,县乡财政将更加紧张;不查,又不利于廉政建设。这是个两难选择,是农村公共权力腐败治理难的主要原因。纪检体制的原因:从中央到乡镇,层层都有相应的纪检机构,惟独农村没有,农村的纪检工作必然落到上级党委的头上,由于乡镇纪检力量跟不上乡镇体制变革的速度,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力量薄弱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于改变。村民自治的原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也不是企事业单位。村干部虽然领着政府补贴代行政府某些职责,但他们的身份仍然是农民。可他们又不完全是普通农民,上级开会要到,领导检查要陪,村民有困难要帮解决。他们是特殊的群体,拥有一种耐人寻味的身份。正因为这种身份,他们处境有些尴尬,完全按公务员的标准要求他们,似乎不太现实,只照一般村民那样要求他们,又好像不太应该。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来看,对农村组织和村干部的纪检监察都存在着“盲点”。农村制度的原因:对农村各种规章制度稍作盘点,会发现有的村规定多达一百多项,少的也有六七十项。 但普遍存在“模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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