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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臺中市區國民小學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依據:
﹙一﹚
﹙二﹚
二、組織: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實缺 備取若干名。
四、簡章及報名表件10年月日至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tw/)下載。
五、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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