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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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 海 大 学 文 件 渤大财字〔2008〕1号 ————————— ★ ————————— 关于印发《渤海大学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渤海大学经费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和 《渤海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 《渤海大学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渤海大学经费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和《渤海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财务 集中管理 审批权限 暂付款 通知 抄送:校纪委,党群各部门 渤海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 渤海大学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于2008年1月开始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一、指导思想 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制度完善、队伍建设等措施,建立“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学校对资金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基本内容 1、劳动服务公司、校工会、基建财务实行单独账号、独立核算的财务体制。 2、后勤集团财务预决算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宿费等收入年末全部划转计财处。后勤集团运行经费支出采用申报用款计划的方式,由后勤集团每月向计财处申报资金使用计划。 后勤集团经营收入及后勤股份制会计业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管理。 3、培训学院收取的学费、宿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返还后由计财处按培训学院提交的月份用款计划逐月拔付办学经费。培训学院资金年末全部划转计财处,统一进行财务决算。 4、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和核算体系,在计财处办公,保持独立账号,不与事业账合并报表。 5、成教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含职业中专)财务收支纳入学校总预算和总决算,其账户由计财处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同时保持收支计划和理财机制不变,即收入的组织和支出的安排不变,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及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6、计财处实行处内会计数据联网,统一账号,集中办公。学校事业账及成教学院、附属应用技术学院等单位账务建立分户账套,会计制单公开透明,各分户凭证、账簿、报表分别装订。 7、计财处会计科负责各分户的现金和银行业务,实现实时查询和打印不同账套或几个账套汇总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集中汇总打印各账套涉及现金账和银行账的流水账,用以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对账。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1、学校成立财务集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审计处对所有二级会计核算单位现有账目进行审计,确定其债权、债务、资金和资产管理现状,提交审计报告。 2、成教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会计资料经审计后,进行账号清理和业务移交,会计档案移交计财处,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新体制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 3、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后,严禁各级部门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违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部门收取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学校一级财务,不得截留和坐支。任何单位凡未纳入计财处统一管理的资金,均按私设“小金库”论处。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渤海大学经费审批权限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明确经费审批权限,规范经费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各单位(部门)建立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经费审批人。重大经济行为由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各项支出必须遵守有关财经制度,正确履行审批手续,当事人签字齐全(含审批人、经办人和验收人)。经费负责人如有人员分工变化,须及时通知学校计财处。审批人不在校期间,资金使用可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预算经费审批权限 (一)年度预算指标 计财处于每年年初制订经费预算方案,经财务主管校长审阅、校财务委员会研究后,报党委会批准。 (二)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经费使用审批权限 1、各职能部门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资料费、行政设备维修费等。 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经费的项目责任人,集中掌握使用本部门运行经费,负责审批各项经常性支出。 3、单项支出不超过3000元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超过3万元的由校长审批。 4、党费、工会会费年度预算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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