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新-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和事故抢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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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新-矿山应急救援组织和事故抢救

矿山抢险救灾指挥组织与决策指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陈国新 2006年3月4日 主要内容 一、矿山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机构组成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等工作。 二、瓦斯爆炸、矿井火灾、事故抢险救灾时决策指挥原则。 三、违章指挥的表现、产生原因及其避免措施。 四、救灾决策智能化系统及其应用。(国内外情况)。 第一部分 矿山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机构 一、依法组成矿山抢险救灾指挥部 (一)事故前及日常生产活动中如何开展应急救援活动。每一个煤矿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应急预案和灾害预防计划。 《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第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条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第九条 ,第十章。 (二)发生事故时如何运转。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 (一)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可根据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1.总则。说明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3.预警和预防机制。 (二)应急培训与演习 1.应急预案培训的原则和范围 为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护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抢险救灾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矿山救护队伍的一项重要日常性工作。 应急救援培训与演习的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 培训范围:企业全员和矿山救护队伍的培训。 2.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 (1)报警 (2)撤离 (3)灾害应急培训 (4)不同等级的培训 3.训练和演习类型 (1)基础训练。队列、体能、防护和通讯。目的是使指战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提高实战水平,各种专业知识等。 (3)战术训练。是综合训练的主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是提高队伍实战能力的必要措施。可使各级指挥员和队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变能力。 (4)自选科目训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矿山抢险救灾指挥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矿山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 井工煤矿作业环境复杂,在生产过程中往往受到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火灾、水灾、顶板冒落等灾害的威胁。当矿井发生事故后,如何安全、迅速、有效地抢救人员,保护设备,控制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及其危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是救灾工作的关键。任何怠慢和失误,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因此掌握事故抢救的原则、方法和技术,是十分必要的。 矿山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原则一般是方便、快捷、高效、科学、准确。团结协作、职责明确、各司其责;要组成技术支持组织,为科学及时决策提供参谋和建议,决策指令一人下达。机构的设置一般分现场抢救(一般以救护队为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材料供应、社会稳定等。 (一) 重大灾害事故抢救的领导与指挥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务局局长、矿长、矿务局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事故抢救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如果矿长不能全面有效地领导。指挥事故抢救工作,矿务局局长有权予以撤换,并及时指派能胜任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以全部权力和责任。 1.事故抢救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l)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矿务局局长、矿务局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矿务局总工程师: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代表矿务局局长采取措施,从矿务局所属各矿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 (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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