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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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关于印发《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温飞龙接二[2010]001号 各施工队: 现将《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执行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程序进行操作。 2010年 03 主题词: 关于印发 工程事故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区指挥部、监理办、各部室 存档(共26份) 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部 2010年03 月16日印发 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工程 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总 则 为了有效组织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各施工队,迅速处理安全事故,避免事故发生后事态升级、后果扩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规章,依照《浙江省交通行业安全事故及险情报告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 本预案适用于在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第二标段从事工程建设等有关活动时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项目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并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经理任组长,常务经理任副组长。项目部各部室及施工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项目部安全监察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施工队根据本预案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各自相应的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成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见附件2),具体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成人员要相对稳定,明确责任。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系统,统一指挥,实施紧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各施工队根据项目部指令,配合本预案的组织实施。 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当事单位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原则,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地积极组织人员投入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项目部报告;再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带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立即赶赴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协助事故处理并按事故报告要求上报至监理办、段、市指挥部。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监理办、段、市指挥部。 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项目部;项目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监理办、段、市指挥部,同时上报市交通局、市人民政府。其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项目部。 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重特大事故先行报告,待事故情况明确后再补报。 第八条 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第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生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 项目部在接到死亡1~2人的一般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接到报告后,按照业务和责任的分工,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出事现场,积极参与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应尽块了解、掌握情况,并将事故情况上报监理办、段、市指挥部。 (二)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项目部在接到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经理报告;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监理办、段、市指挥部报告,并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出事现场,积极参与抢救工作;同时通知其他单位进入紧急待命状态,准备随时提供人员和设备参与救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三)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接到发生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立即通知所有安全小组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事故处理事宜,并向监理办、段、市指挥部报告(后续程序按前项规定办理)。 第十条 救援工作纪律:各施工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立刻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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