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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辍辅导机制-西港区成功国小
台南縣成功國小中輟生通報及復學輔導任務小組
召集人::
召集人:校長 陳永芳 執行秘書:訓導主任 張瑛玿 組別 成員 職掌 註 執行秘書 張瑛玿 負責計劃並組織各項聯繫事宜及行政工作 復學輔導組 陳啟仁、陳秀梅、
楊碧芬 負責復學生各項生活、學業、心理輔導及安置工作 通報聯繫組 林怡欣 1、負責第一類中輟生上網通報及寄掛號信函通知家長並函報安定鄉強迫入學委員會
2、知會註冊組 許馨勻、沈恆夙 1、負責第二、三類中輟生上網通報並函報西港鄉強迫入學委員會
2、知會生輔組 資料整理組 陳秀梅 負責中輟生資料整理工作 宣導活動組 陳啟仁、陳秀梅 負責學區入學宣導及各項海報製作 非上班時間復學聯絡組 徐育仁 負責非上班時間中輟生尋獲復學聯絡工作
台南縣成功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
一、中途輟學學生類別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第三類: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二、中途輟學學生處理流程
第一類:中輟學生 第二、三類:中輟學生
導師職責 ˙凡學生有缺曠課情況,導師應即時以電話聯絡家長,了解學生動向(原因)。如有需要,應立即會同訓導處協尋,作有效處理或報案。學生連續曠課滿三日,導師應報請訓導處處理,由生教組寄發掛號信函通知家長。 教務處職責 ˙註冊組於學生三日以上未註冊時,或轉學學生經過三日未到轉入學校報到時應即時了解學生動向,以作後續之處理。 中輟生通報
校內知會流程 訓導處職責 ˙學生有第一類中輟狀況時由生教組即時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知會各校負責中輟通報人員上網通報,網址~.tw/並函報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 教務處職責 ˙學生有第二、三類中輟情況時由註冊組填具中輟學生通報單,知會各校負責中輟通報人員上網通報,網址.tw/並函報所在地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 ˙通報完成。˙生教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註冊組,作有關學生學籍資料之後續處理。 ˙通報完成。˙註冊組應將通報單一份知會生教組,作有關學生出缺息資料之後續處理。 診斷及轉介 ˙經生教組或註冊組知會中輟學生個案後,擇時會同訓導處及導師進行追蹤並深入瞭解中輟原因後,填寫追蹤輔導記錄表。˙協調各處室配合中輟學生個案之輔導。˙依學生中輟原因轉介至社會局、警察局、醫療院所或所在地區之少輔組等相關機構協同追蹤輔導。 追蹤與輔導 學校訓導處 鄉鎮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 社會局家扶中心校外會 少輔會各鄉鎮少輔組 勞工局暨職訓中心 衛生局暨醫療院所 警察局暨司法體系 輔導組作個案輔導親職教育
協助復學 家庭訪視
協助中輟學生復學
罰鍰 家庭訪視協助解決家庭問題.協助中輟學生復學 個案輔導 家庭訪視
個案輔導
協助復學就業職訓 提供職業訓練和協助就業輔導 診斷病因
門診治療
安排健康照顧 訪查協尋.通報家長及學校訓導處並撤消協尋個案列管追蹤對涉案之個案給予適當處置 結案通報 各處室 ˙中輟學生個案返校復學後,應由班導師通知訓導處,填具中輟學生復學通 報單,知會各校負責中輟通報人員上網通報。˙通報單應知會教務處及訓導處。˙個案返校復學後,學校應做適切之安置輔導。 (包括編班、補救教學、親師懇談及個案輔導) 中輟統計 教務處 註冊組於每學期末應填報中途輟學及經輔導返校就讀學生人數統計表,報教育局備查。
台南縣成功國民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輔導實施要點
一、依據:強迫入學條例。
二、相關法令
(一)輟學:在學生無故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依強迫入學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並依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要點規定通報。
(二)通報各國民中小學凡發現未經請假,不明具體原因未到校上課達壹星期以上或轉學未向轉入學校報到之學生,或經與家長聯繫後得知其已輟學去向不明者,除依據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處理外,應即列為中途輟學學生追蹤輔導對象,填具資料,報送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三)復學
1.中途輟學請假原因消滅,且未逾學齡者,可敘明理由向原校申請復學,並由學校編入相當年級就讀。
2.請假期滿申請復學學生已逾學齡者,准在國小就讀或輔導就讀國小附設補習學校。
3.成績考查(1)請假期間,提前復學,其成績應以復學後之成績為準。(2)中途輟學或請假原因消滅,其成績依規定處理(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及台灣省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
(四)學籍資料:中途輟學至逾學齡就讀補校時,予以出具成績證明書,就業者得出具肆業證明書。
(五)註銷列管:中途輟學學生經原就讀學校輔導後復學,或已列入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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