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行为构成的解释论及立法论之考察(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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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行为构成的解释论及立法论之考察(下)

环境侵权行为构成的解释论及立法论之考察(下) 王成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关键词: 环境侵权/解释论/立法论/一般法/特别法   内容提要: 本文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方面讨论了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就解释论而言,笔者认为,《民法通则》第124条和《环保法》第41条第1款并不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来认定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就立法论而言,应当坚持《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同时,在行为符合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但依然造成重大损失时,由行为人依据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二、立法论角度的考察   立法论讨论关注的话题是,环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是否应当包括“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是否应当有某种标准作为环境侵权行为构成的界限。立法论的讨论,不必受现行法的束缚。   (一)民法草案   2002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8编第5章第31条规定,因污染环境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法律规定有免责情形的,依照其规定。第32条规定,排污符合规定的标准,但给他人造成明显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两个条文来看,草案的含义是,一般环境污染应当以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作为界限,仅在给他人造成明显损害时,侵权责任可不以符合排污标准而受影响。   (二)学说综述   1.我国学者的主张   张新宝教授认为,是否超过排污标准,与民事责任之构成无关。污染环境的行为,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来考察,它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可能直接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可能不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该行为指向他人受到法律保护的生命健康权,因此它是违反《民法通则》第98条的。⑽照此推论,违反98条,即可能构成环境侵权行为。   杨立新教授认为,污染环境行为须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这就是要求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法律要求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禁止、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义务、滥用权利等。 [1]   陈聪富教授认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事件虽属特殊侵权行为之一种,但仍属侵权责任。对于侵权责任所应具备之违法性要件,仍应具备,始得成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中国民法草案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不应解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不以违法性为要件。对于环境污染损害事件,若仅以损害事实发生及因果关系存在,即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则企业经营者的排除污染责任将成为绝对责任,对于企业经营者未免过苛,而有害于工业化之进展。尤其若无违法性作为调适加害人与被害人间双方之利益冲突,任何轻微之侵害行为,或无关紧要之损害,均可能课与排污者侵权负责,显非妥当。上开条文规定“给他人造成明显损害的”,作为被害人请求赔偿之基础,应解为系以违法性之程度,作为斟酌之因素。在被害人受有损害,但非明显损害时,加害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环境污染之违法性认定,必须在纠正正义与功利主义之间,寻求调和。当被害人受有严重损害时,法院通常基于纠正正义之要求,而令被告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某些法院基于功利主义的观点,在被告企业对于社会具有重大效益时,排除被告之赔偿责任。在环境污染事件,加害人固有不应严重侵害他人权益之义务,但受害人在社会上一般人可忍受之范围内,亦有忍受被告干扰之义务。据此,功利主义之观点,在衡量排污者是否应负侵权责任,具有一定之参考价值。 [2]   梁慧星教授主持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1606条第1款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排污者承担民事责任。排污者不得以排污符合有关规定而主张免责。该条的说明是,本条第1款原则上继受了《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取消了原条文中的“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这一限定,即不管是否违法,只要造成污染损害,就应赔偿损失。该条的理由认为,在实践中曾发生过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排污标准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排污标准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亦即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以行为人有过错及行为具有违法性为要件?国家环保局在(91)环法函字第104号批复中的解释与《环保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1606条的赔偿责任不以排污者有过错及行为有违法性为要件,属于无过错责任,并规定“排污者不得以排污符合有关标准而主张免责”,以明此旨。 [3]   2.日本的忍受限度理论   所谓忍受限度理论,是用来衡量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理论,换言之,是证成环境侵权责任正当性的理论。就受害者方面的损害的性质(健康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害)及其轻重等情况,加害者方面的加害行为的社会评价(公共性、有用性)、损害防除设施的设置状况、管制法律的遵守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比较衡量,并对客观方面的工厂所在地的状况、先住后住关系等周边情况进行综合性考虑,从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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