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
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企業倫理與公司治理 授課老師:吳坤平 中華民國101年3月30日 公司治理?背景回顧 美國:2001年底,發生史上最大會計弊案-安達信(Andersen)、安隆(Enron)案後,又再爆發世界通訊(Worldcom)、全球光網(Global Crossing)、全錄(Xerox)及默克藥廠(Emanuel Merck)等會計交易醜聞,隨著企業醜聞陸續爆發,迫使美國政府推出一連串企業改革法案,期能強化公司治理,以重整企業並恢復投資人信心。 台灣:博達案、力霸案、新瑞都案、太電案、訊碟案、嘉食化案等,都是涉嫌挪用公司資產護盤、經營權與所有權不分,進而導致企業走入破案命運。 上述現象,顯示企業倫理道德的缺乏。企業醜聞或弊案不但毀掉企業形象與正常運作,也讓社會大眾與投資人失去對企業的信心,公司治理課題逐漸受到關切。 企業倫理與公司治理?企業社會信任度低 根據2004年群我倫理促進會的社會信任度調查,企業的社會可信任度低,在十四個社會角色裡,企業負責人已淪為倒數第四。 顯示近年來,企業已亮起信任紅燈,不良企業威脅大家的生活環境,不僅是食品衛生安全,或是企業失信、背信、詐欺、掏空等案件,都只是為了私人利益,卻要社會大眾來共同承擔,一個「貪」 念所害的。 社會信任度調查結果 企業倫理與公司治理?企業社會信任度低 2011年調查中,除了家人朋友外,民眾最信任的社會角色是醫生,其次是同事鄰居、中小學老師、學者專家、企業負責人。最不信任的角色是命理師,其次是名嘴、外勞、民代。最信任的社會團體是消費者保護及環保團體,最不信任的是媒體。 在「司法信任」項目中,民眾比較信任警察,其次是檢察官,法官的信任度最低。若和其他社會角色一起評比,民眾對法官和檢察官的信任度,竟還低於向來低分的新聞記者,只略高於民代、外勞、名嘴和命理師。 公司治理(1/3) 治理( governance )含有統治(Rule)或操縱(Steer)涵義。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泛指公司管理與監控的方法,也稱為公司管制、公司督導。 公司治理概念早在1970年代就已存在,並為歐美企業所採用,直到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強化公司治理機制被公認為企業對抗金融危機的主要策略之一。 公司治理定義無統一看法,美國學者Andrei Shleifer 與Robert Vishny(1997)認為公司治理是「如何確保資金提供者的投資能夠獲得應有的報酬」。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1999年對公司治理的定義:「指導與控管公司的制度,其架構明定權責分配給公司內的不同參與者」。 公司治理(2/3) 公司治理(3/3) ˙標準普爾(Standard & Poor’s, S&P)認為 公司治理可分為四大類: 1.公司的股權結構與其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2.公司與股東的關係。 3.公司財務資訊揭露的程度。 4.公司董事會的組織架構與運作。 ?未來公司治理除董事會的監督外,可擴大至公司的股權結構、股東關係與財務資訊之公開透明各方面。 OECD公司治理原則(1/2)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於1998年開始草擬公司治理原則,1999年5月底公布公司治理準則,提供有志於公司治理之國家做為參考。 OECD公司治理原則有五大部分: 1.公平地對待所有股東(the Equitable Treatment of Shareholders) -其精神是能確保公平地對待所有股東,不論其持股比 例,也不論股東的國籍。當股東權利受到侵犯,應有機會得到賠償與救濟。 2.確保股東權利(the Right of Shareholders ) -企業應確保股東權利能被完善執行,股東權利應包括投票選舉董事會的權利、股權登記與過戶安全性、股權自由移轉、及時與定期取得公司相關資訊、出席股東大會與投票、分享公司的利潤等。 OECD公司治理原則(2/2) 3.強調董事會責任(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Board) -董事會應該指引公司的策略,有效監督經營者(指董事長等掌權的內部董事)的責任,以對公司與所有股東負責。 4.資訊揭露與透明度(Disclosure and Transparency) -與企業相關的營運資訊,應能被及時且正確地揭露,包括企業目標、財務與業務狀況、績效、股權結構、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政策等。 5.尊重利害關係人角色(the Role of Stakeholders) -企業應尊重法律賦予利害關係人的權利,主動加強與利害關係人之間的互動,並提供真實的資訊,使利害關係人能掌握公司情況。 公司治理?董事會的組織 董事會為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設置董事會規模與獨立董事人事,經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