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控制要点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一、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资料归档等执行《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
二、本《要点》将分户验收相关内容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予以明确,部分内容在原《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三、分户验收内容必须结合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并在各部分内容具备验收条件时分别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在竣前检查前分别进行汇总,形成总体验收意见。
第二部分 楼地面、墙面、天棚面
一、技术要求:
1、水泥地面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纹。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2、水泥地面面层表面应洁净,无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
3、墙面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水泥地面施工前应将基层清理干净;施工中应注意按要求设置好界格。
2、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在主体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标准,精心施工,确保主体结构本身不出现裂缝、不留有缺陷。
(1)在建筑物的阳角,现浇板内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止开裂的加强钢筋;
(2)现浇板、剪力墙等砼施工缝留置位置必须正确;
(3)砼施工中必须保证振捣和养护质量;
(4)现浇板及剪力墙接槎部位、梁柱交接部位砼施工前必须对模板支设认真处理,确保牢固、接缝严密;
(5)现浇板、剪力墙内附设电器等线管位置必须正确(线管应设在两层钢筋中间);后开槽设置线管的部位,开槽应整齐,线管敷设结束后必须用细石砼或水泥砂浆处理密实;
(6)填充墙与砼交接部位砂浆必须饱满,填充墙应严格皮数控制,梁底采用45?斜砌,两端和中间部位宜采用预制砼构造砌块。
4、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顶棚砂浆抹灰前,首先应检查室内标高是否符合《室内空间》有关要求,如超差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室内顶棚验收时应检查抹灰层与基层的粘结质量,先观察检查,当发现顶棚抹灰有起鼓、裂缝时,再采用小锤轻击检查。
第三部分 门 窗
一、技术要求:
1、建筑外门窗及部品制作安装应符合建筑门窗节能工作相关要求。建筑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及保温性能应经检测机构抽检合格。
2、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使用空心砖和轻质砌块等作为砌体材料时,门窗膀固定位置应采用实心砼砌块或实心砖进行构造处理。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外窗膀有保温要求的应采取构造处理,确保窗框固定牢固。
3、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建筑外门窗及周边不得有渗漏。
5、下列情况必须使用安全玻璃:无框玻璃门(且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有框玻璃门玻璃面积大于0.5m2;单块玻璃大于1.5m2;沿街单块玻璃大于1.0m2;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饰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安全玻璃必须有3C安全标识。
6、门窗应按图集要求设置密封条。其中门窗的橡胶密封条应在转角处断开,并用密封胶在转角处固定。
7、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数量应满足排水要求。窗台流水坡度、滴水线、鹰嘴设置位置合理到位。
二、施工及验收注意事项
1、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必须参与对门窗专业分包单位制作及安装的质量管理。
2、门窗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在样板中重点注意单(双)玻、安全玻璃、固定方法、企口后塞安装法中与土建的配合等问题。
3、对照图纸检查,不得将双层玻璃随意改为单层玻璃,不得将安全玻璃改为非安全玻璃。
4、加强对外门窗及周边渗漏的检查处理,详见防水部分有关要求。
第四部分 栏 杆
一、技术要求:
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注:(1)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2)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2、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爬的构造;对于采用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3、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 ,七层及七层以上其净高不应低于 1.10m 。
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