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船舶管理总结性阐述
1.1.1防污染公约的相关知识
1.1.1.1MARPOL公约及附则
一、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公约)
MARPOL73公约包括了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所有方面,是一个综合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公约。该公约共有20条,另附有两个议定书和五个附则。
议定书Ⅰ是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规定
议定书Ⅱ是关于争端仲裁。
五个附则是:
防止油污规则;
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IMO于1978年2月召开了油船安全与防止污染会议,通过MARPOL73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对1973年防污公约附则Ⅰ作了许多修正,而且允许各缔约国把附则Ⅱ推迟到“78议定书”生效三年后再生效,由于1978年议定书吸收了1973年公约的内容,而且将“公约”和“议定书”的各项规定,作为一个整体文件理解和解释,即凡加入1978年议定书的国家就自然地参加了1973年防污染公约,因此通常将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称为《73/78防污公约》,即MARPOL73/78。
我国于1983年7月1日加入MARPOL73/78,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MARPOL73/78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到1997年7月1日已有100个国家加入,其船舶总吨位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93.47%。
1997年9月15日至26日在IMO总部伦敦召开的MARPOL73/78缔约国大会,批准MARPOL73/78新增一个附则,即“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因此现在的MARPOL73/78有六个附则。
1、附则I 防止油污规则(1983年10月2日生效)
2、附则Ⅱ 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1983年10月2日生效)
3、附则Ⅲ 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 1992年7月1日生效)
4、附则Ⅳ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2003年9月27日生效)
5、附则Ⅴ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1988年12月31日生效)
6、附则Ⅵ 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 (2005年1月19日生效)
1、附则I 防止油污规则
该附则为必选附则,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到2004年底,已有127个国家加入,其船舶总吨位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96.95%;我国已加入。
1)对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油性混合物的排放规定。
(1)不在特殊保护区域内排放;
(2)距最近陆地50n mile以上;
(3)正在航行途中排放,瞬时排放率小于30L/n mile;
(4)航次排油总量,不得超过本航次所载货油量的1/30000;
(5)油船所装设的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排油监控系统和污油水舱,排放时正在运转。
2)对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和油船机舱舱底水排放规定:
(1)船舶不在特殊区域内;
(2)舱底水中未混有货油残油;
(3)船舶正在航行途中;
(4)未经稀释的排出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
(5)船上安装的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舱底水排油监控系统、油水分离设备、过滤设备或其他装置等,正在运转
3)任何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当其航行在特殊区域内时,禁止将油类或油类混合物排放入海中。对于经处理的机舱舱底污水,只有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才可排放:
(1)舱底污水不是来自货油泵舱的舱底;
(2)舱底污水未混有货油残油;
(3)船舶正在航行途中;
(4)未经稀释排出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
(5)具有油水分离设备和有效的过滤系统并正在运转
(6)该过滤系统具有当排出物的含油量超过15ppm时,该装置能确保自动停止排放。
4) “规则”规定的例外情况:
当发生下述情况时,可以不受“规则”规定的排放控制的限制:
将油类或含油混合物排放入海是为保证船舶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所必需者;
将油类或含油混合物排放入海是由于船舶或其设备遭到损坏的缘故;
①但须在发生损坏或发现排放后,为防止排放或使排放减至最低限度,已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
②如果船东或船长故意造成损坏、或轻率行事而又不知道可能会招致损坏,则不在此列。
5)“公约”有关术语含义
(1)油类:包含原油、燃料油、油泥油渣和炼制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石油;
(2) 含油混合物:含有任何油类的混合物
(3)油船:建造为或改造为主要在其装货处装运散装油类的船,并包括油类/散装两用船以及全部或部分装运散装货油的化学品液货船;
(4)最近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