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奖励及学科竞赛奖励实施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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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奖励及学科竞赛奖励实施办法.doc

附件: 广东培正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学分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生申请学分奖励的范围 1. 发明创新获得科技奖励、国家专利,或参加《广东培正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 2. 在国家级、省、市级的文学或艺术方面的竞赛中获得奖励的学生。 3. 体育竞赛获奖学生不给予学分奖励。 第二条 学生申请学分奖励的项目应事先在学院主管部门备案,或参加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赛事,未经学院批准参加的比赛原则上不进行学分奖励。 第三条 同一学期在同一类型(科技、发明、文学、艺术类)的比赛中获得多项奖的学生,以获得的最高项奖计算学分奖励,不得累积计算。 第四条 奖励的学分不得冲抵必修课与专业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学分。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中记载获奖项目和所得奖励学分,所得奖励学分的课程等级记为C+。 第五条 奖励的学分根据参加赛事的级别和取得的成绩确定。 (一)科技、学科竞赛类。具体按表1执行,表1中未列举的名次,不给予学分奖励。 表1 科技、学科竞赛类获奖学分奖励标准一览表 奖励学分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14 第一名 12 第二名 10 第三名 第一名 8 第二名 6 第三名 第一名 4 第二名 2 第三名 (二)文学、艺术类。具体按表2执行,表2中未列举的名次,不给予学分奖励。 表2 文学、艺术类获奖学分奖励标准一览表 奖励学分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13 第一名 11 第二名 9 第三名 第一名 7 第二名 5 第三名 第一名 3 第二名 1 第三名 第六条 奖励的学分等级认定标准:主办单位为政府直属部门或机构,奖励的学分等级根据部门或机构的等级直接进行认定;主办单位为行业协会、学会或民间组织,根据主办单位的等级,奖励学分等级相应降一级,国家级降为省级,省级降为市级。对其他类型赛事的等级,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认定。 第七条 学分奖励审批程序 学生参加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赛事并取得相应名次后,填报学分奖励申请材料,包括:广东培正学院学分奖励申请表(附件1)、获奖证书及复印件,提交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记录相应奖励学分。 第八条 科技、学科类竞赛以及文学、艺术类竞赛获奖者仅给予学分奖励,不进行课程加分。 二、奖金奖励实施办法 第九条 奖金奖励范围与对象 1. 参加《广东培正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科竞赛、并获得可享受奖励荣誉的学生或指导教师。 2. 学生或指导教师参加的学科竞赛,按《广东培正学院参加校外第二课堂活动获奖的奖励办法》已进行了奖励的,不再属于本办法的奖励范围;同样,如果已参照本办法进行了奖励的,不再享受《广东培正学院参加校外第二课堂活动获奖的奖励办法》的奖励。 第十条 经学院批准参加的学科竞赛,组织单位在参赛前,应把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比赛结束后,根据获奖情况与备案名单进行奖励。 第十一条 奖金奖励标准 (一)对学生的奖励 1. 学院根据竞赛等级、奖项具体情况对获奖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个人获奖参照表3标奖进行奖励: 表3 学生个人获奖等级与奖金标准一览表 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5000 3000 2500 2000 800 省级 2000 1500 1000 500 200 市级 800 600 400 200 100 校级 - 200 100 50 - (1)竞赛等级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进行认定。 (2)参加各级竞赛决赛的学生,获得成功参赛奖或者未获名次等级奖励荣誉的,参照优秀奖标准给予奖励。 (3)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活动获奖,只取最高奖项奖励,不重复计奖。 (4)以团体组队形式参加比赛获奖的,不对团体内个人奖励,参照表4标准进行奖励: 表4 学生团体获奖等级与奖金标准一览表 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优秀组织奖 国家级 10000 6000 5000 4000 1600 1600 省级 4000 3000 2000 1000 400 400 市级 1600 1200 800 400 200 200 校级 - 400 200 100 - 100 (二)对指导教师的奖励 1. 学院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学生进行赛前集中培训的教师,按实际培训课时数计算工作量。对参加省级以下学科竞赛的原则上不组织赛前培训。 2. 根据获奖等级,学院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1)指导教师指导个人获奖的奖励标准按照获奖学生个人奖励标准执行。 (2)指导教师指导团队获奖的奖励标准按照获奖学生个人奖励标准(表3)的1.2倍执行。 (3)教师指导参赛团队、或者学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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