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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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常见法律知识,你得懂 南京师范大学 法律援助中心劳动部 事实上: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1、2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一、一、签订劳动合同中常见陷阱 1、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2款:“对负有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必威体育官网网址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苏高法审委[2004]4号)2004年2月3日)第23条:“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依法予以支持,但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另:《劳动法》第三条、第十九条 2、工资不同于基本工资 3、严苛的劳动纪律 ①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年5月1日)第四条第1款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人格尊严、安全健康和获取劳动报酬、参与民主管理等权利,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免除用人单位责任、加重劳动者责任、排除劳动者合法权利。” ②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履行职工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2、3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③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条第3款:“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应当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或者采取公告栏、书面文本、电子邮件、本单位网站等便于劳动者知晓的方式公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工伤自负”、“生死条款”等字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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