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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ppt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事实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社会关系 习惯关系 道德关系 宗教关系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强制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法律关系的种类 基本法律关系 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映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 例如:中央与地方关系、所有制关系、分配关系、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 普通法律关系 依据以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为指导的实体法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义务主体间的法律关系 诉讼法律关系 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关系。 * 恢复、补救破坏的基本、普通法律关系,国家强制力保障 隶属型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 在不平等或不对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 例:行政法律关系/父母子女法律关系 平权型法律关系/横向法律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例:民事法律关系、商事法律关系 绝对法律关系 存在着特定的权利主体而没有特定的义务主体的法律关系。 例:所有权关系、专利权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例:合同关系 单向法律关系/单务法律关系 权利人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 例:遗赠关系 双向法律关系/双边法律关系 在特定的法律双方主体之间,存在两个密不可分的、互相对等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 例:买卖合同关系 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复合法律关系 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的复合体例:公司股东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 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 例:行政合同关系、民事关系 实现法律规范或法律规则的行为规则 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无法律制裁 保护性法律关系 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 例:刑事法律关系 主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 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法律关系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 从法律关系(第二性法律关系) 由主法律关系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例 :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实体法律关系与程序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 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 含义 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通常又称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自然人 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是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最基本的形态,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 自然人的对称,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团体。 公法人、私法人(大陆法系) 中国民事领域的法人概念 特殊法人:国家、国库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联产承包户、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构成 权利能力 由法律所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 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 自然人权利能力为所有公民所普遍享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解散、撤消、破产、分立合并 行为能力 法律所承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自我行为及后果的正常识别能力 (识别能力因素:年龄、健康状况) 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 完全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自成立到终止 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 完全行为能力 已成年、心智正常,能独处理自己权利义务 18 、16周岁 限制行为能力 尚未成年但满一定年龄的人和患有精神病但尚具有一定识别能力,只能独立处分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 例:民事10岁 刑事 14-16 无行为能力 尚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幼童和完全丧失识别能力的精神病人,其处分行为无效 例:10、 14岁 责任能力 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完全的责任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 限制责任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无责任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 法人行为能力制度 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一致,自成立到终止 法律关系的客体 含义 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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