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规--(必修-51学时-2013-2打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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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税 法》(必修) 第10章 税收征管法及行政法规 【教学目的与要求】 第一节 税收征管法 一、税收征管法概述 --P372自学,注意掌握: (一)税收征管法适应的范围 ——P373【提示】 征税机关:税务、海关、财政等 不适用征管法的税种:契税、关税、教育费附加等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3、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行职务 (三)税收征收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设定: ——P374自学理解 二、税务管理--P375-385自学,注意掌握: (一)税务登记管理 1、开业登记管理: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 2、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1、理解含义 2、掌握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 (二)帐薄凭证管理(P381)熟悉 1、帐薄、凭证管理: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天内设置帐薄。 (2)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根据合法、有效地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 (1)备案制度: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财会制度、办法与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处理办法——以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计缴税款 (二)发票管理——P382自学熟悉: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报关、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企业印制 ——其他发票按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定企业印制。 ——未经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三、税款征收(P385-398--自学掌握) (一)税款征收原则―― P385-386重点关注: 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期缓征或摊派税款。 7、税款优先原则,三优先:由于无担保债权;优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优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二)税款征收的方式 -- P386(自学了解七种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税款、邮寄纳税、其他方式 (三)税款征收制度--P387,共有11项 ——重点掌握2、3、5、7、10项。 2、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 --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3、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 --P388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核定征收制度--P390税根据征管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薄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帐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有无正当理由的。 7、税收保全措施--P392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 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使以 后税款的征收不能或者难以保证的案件,采取限制纳 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第一:书面通知银行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税款的存款 第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措施: 第一:书面通知银行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税款的存款 第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10、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P397 (1)税款的退还 ①税务机关发现应当立即退还; ②纳税人自结算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税款的追征。 ①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②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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