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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结构

稅率結構-例 例:某甲課稅所得60萬元,某乙課稅所得600   萬元,應納稅額多少元? 答: 1.某甲課稅所得60萬元 應納稅額=600,000X12%-35,000=37,000 2.某乙課稅所得600萬元 應納稅額=6,000,000X40%-774,400 =1,625,600 司法院大法官100年12月30日第694號解釋 所得稅法將扶養遠親或家屬設下年齡限制,必須是「廿歲以下、六十歲以上」才能列報免稅額,相關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在一年內失效。 依照大法官的解釋,納稅義務人只要證明遠親(例如兄弟姊妹以外的其他親屬)或家屬(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住在一起者)受其扶養,且無謀生能力,不管幾歲,都可以列報免稅額。 大法官指出,如有年齡限制,受扶養人會因年齡不同而受到差別待遇,影響納稅義務人扶養廿歲以上、未滿六十歲,且無謀生能力者的意願,進而影響這些弱勢者生存或生活的維持。解釋認為,納稅義務人的負擔,不應該受扶養者的年齡而有不同。以年齡限制免稅額的減除,不符課稅公平原則;以年齡為分類標準限制減除免稅額,手段與目的欠缺實質關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物價指數連動 特別扣除額 財產交易損失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 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 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的認定,是以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來取得成本和一切改良費用後的餘額。餘額為正數就是所得;餘額為負數就是損失。 由於股票(指上市股票)買賣停徵證券交易所得之所得稅,所以即使有損失也不能扣除;而賣房子有了虧損則要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相關文件究竟包括有原始買賣契約書(即俗稱之私契)、收付款的紀錄證明、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土地增值稅、裝璜費等等,在支付這些費用時,相關收據和憑證都要盡量保存好,以利舉證。 如果出售房屋提不出買賣證明文件,稽徵機關會參照當年度財政部核定的當地「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向售屋人課稅。依該標準是不考慮納稅人出售房屋可能虧損情況,而一律按一定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非常划不來。因此保存相關單據和憑證是相當重要的。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及與納稅義務人合併計算稅額報繳之個人有薪資所得者,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其申報之薪資所得未達104,000元者,就其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配偶依規定分開計算稅額者,每年扣除104,000元,其申報之薪資所得未達104,000元,就其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 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薪資所得依規定,分開計算稅額者,該薪資所得者之免稅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應自分開計算稅額之薪資所得中減除;其餘符合前項規定之免稅額或扣除額,不得自分開計算稅額之薪資所得中減除,應一律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減除。 張三有薪資所得40萬元,妻有薪資30萬元,受扶養之兒子有薪資3萬元,妻之薪資所得選採分別計算稅額,由張三合併報繳方式納稅,張三可列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34,000元,計算如下: 張三104,000元+張三兒子30,000元=130,000元 張三之妻亦可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104,000元,因其薪資選擇與張三分開計稅方式納稅,故列為妻薪資所得之減項,不列為張三所得稅計算之扣除項目。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報繳之配偶暨受其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合計全年不超過27萬元者,得全數扣除,超過27萬元者,以扣除27萬元為限。 但依郵政儲金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本法規定分離課稅之短期票券利息不包括在內。 依86年12月30日修訂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自88年1月1日起取得公司公開發行並上市之記名股票之股利,因兩稅合一之實施,不再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之規定。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及與其合併報繳之配偶暨受其扶養親屬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之身心障礙者,及精神衛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病人,每人每年扣除104,000元。 所謂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的嚴重病人,係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 列舉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時,必須要檢附主管機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是專科醫師出具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由於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的列報,注重在證明的取得,因此,家中有身心障礙親屬者,應該先向主管機關(目前臺北、高雄市為區公所的社會課或社經課,臺灣省為鄉、鎮公所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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