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技术管理规则.doc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基础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二条 为加强铁路技术管理,保障铁路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开展客货运营的标准轨距铁路。 第四条 本规则规定了铁路技术设备(固定设备和移动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行车组织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信号显示及标志的基本规定。 铁路行业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相关单位制定的有关文件,不得与本规则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应当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铁路监管部门应对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企业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六条 铁路技术设备,特别是与列车运行相关的设备,其设计、建设、制造、维护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要求。 第七条 铁路技术设备在运用过程中应能够承受规定的负荷,并具有安全裕量。 第八条 铁路技术设备的设计,应满足相关防火、阻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九条 供使用者操作的设备应在设计上采取措施,避免损害设备的安全运行或使用者的健康与安全。 第十条 铁路电子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铁路技术设备相关系统的电磁兼容防护等级应匹配。 第十一条 投入运营的铁路应符合振动、噪声及其他环保方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 涉及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铁路技术设备必须满足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节 建 设 第十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产品,应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十五条 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采取措施,保障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等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铁路运输企业组织安全评估。经评估合格,符合运营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初期运营。初期运营一年以上,按有关规定组织正式验收。 第三节 设备制造 第十八条 铁路机车车辆的制造、维修和使用单位应遵守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确保投入使用的机车车辆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第十九条 列入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目录的铁路技术设备,必须依法进行行政许可、产品认证。 第二十条 用于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的铁路罐车、专用车辆以及其他容器的生产和检测、检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产品认证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检测条件和能力,并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承担铁路专用产品质量检验、认证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统一规定的标记。隐蔽的建(构)筑物及设备须在地面上设有标志。 第二十三条 属于缺陷产品的铁路机车车辆以及其他铁路专用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并进行召回处理。 第四节 限界、轨距、线间距及线路安全保护 第二十四条 一切建(构)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进入范围。 在设计建(构)筑物或设备时,距钢轨顶面的距离应附加钢轨顶面标高可能的变动量(路基沉降、加厚道床、更换重轨等)。 邻近铁路线路的杆、塔、树木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倾倒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机车车辆无论空、重状态,均不得超出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第二十五条 轨距是钢轨头部顶面内侧下16 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直线标准轨距为1435 mm。 第二十六条 线间距是指两条相邻线路的中心线间的最小距离。 区间直线地段正线线间距不得小于4000mm。站内直线地段线间距应考虑线间建(构)物、设备、技术作业和机车车辆限界、建筑限界等因素计算确定。普速铁路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过超限货物列车。 普速铁路、重载铁路和160km/h及以下的城际铁路曲线地段线间距,曲线地段线间设施(含站台边缘)至线路中心线的最小距离,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宽。 第二十七条 铁路线路两侧应按规定设立安全保护区,在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置标桩。 第二十八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

文档评论(0)

ailuojue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