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宣贯会范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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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概念——(4)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B 关于除外条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自2006年1月1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因为”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相关性大于95%,故在2011年12月1日前(591号令实施前)可以视为约等于。 《条例》2011年12月1日实施,但至今还没有颁布《危险化学品目录》。带目录颁布之后,我们再研究其与《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关系。 为了解决业内对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法律界定不清问题,我部先后下发了1、《关于对采用集装箱运输奥运会烟花爆竹的批复》(厅公路便〔2008〕20号)、2、《关于〈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是否应纳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请示〉的复函》(交运发〔2010〕105号)等文件。 为了解决业内对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法律界定不清问题,我部先后下发了1、《关于对采用集装箱运输奥运会烟花爆竹的批复》(厅公路便〔2008〕20号)、2、《关于〈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是否应纳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的请示〉的复函》(交运发〔2010〕105号)等文件。 简单讲,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要分别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1、只要有医院,就要使用放射性物品(X光、CT、化疗、放射性药品等)。故不能轻易说,我们这没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 2、放射性药品运输,实际上用的是小轿车。核工业部门来电,许多大城市不让货车进城且1辆卡车运一点药品也不经济。问我们能不能给用小轿车运?可以不可以给小轿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我回复“根据定义,我们只管货车在道路上运输放射性物品”。其他运输方式谁管,我们不知道。但问题还是应该解决的,故提出“携带”的概念。 综上所述,要(对上下左右)宣传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不越位、不错位。 为建立该制度,交通运输部已于2012年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研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3年印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建筑、民爆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通知》(安监管三字〔2003〕43号)中,首次提出了“在道路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并对一些省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评价。之后,北京《北京市运输条例》(2009年12月1日其发布施行)第四十四条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201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发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上海等市交通运输部门也开始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评价。 建立安全评价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不仅可以借助社会力量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指导、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还可以科学评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提供数据和结论支撑。目前,交通运输部已经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评价制度的相关研究,安全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将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加以明确。为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该研究已列入了我部“2013年度交通软科学研究项目”。 根据“分类管理”原则,突出重点、区别对待不同危险程度的危险货物运输,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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