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第5章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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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第5章讲义

法律依据:《海关法》《关税条例》,征收主体是国家。   第一节 进出口税费概述   主要指: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   一、关税   关税课税对象是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不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   计税前要将审定的完税价格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计算至元,元以下的四舍五入。税额计算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税款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一)进口关税:(以CIF征收)。 目的是:实施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保护经济、发展进出口贸易   1、按计量标准分:   从价税税额 =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   从量税税额 = 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重量、数量、容量等)(如啤酒、原油、胶卷、冻鸡)   复合税税额 = 货物的完税价格×从价税率+货物数量×单位税额(录/摄像机、放像机、非家用摄录一体机、部分数字相机)   滑准税 = 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配额外棉花:价格高时税低、价格低时税高)   2、又分为: 正税   附加税: 具有临时性   反补贴税、   反倾销税、   保障性关税、   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   97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条例》是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法规。我国目前进口附加税主要是反倾销税。反倾销税额不超过倾销差额。   特别关税:是针对对我国产品实施歧视性关税或待遇国家征收的,   (二)出口关税: 出口税率中暂定税率优先;目的是控制过度、无序出口,保护国内重要资源   1、特例: 鳗鱼苗、铅矿砂、锌矿砂   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项下的尿素实行季节性暂定税率:10-12月15%,其余30%。   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小额贸易项下的≤99.95%的非合金铝,征收5%的出口关税   2、公式:无复合税 完税价格   出口从价关税 = FOB÷(1+出口关税税率) × 出口关税税率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如果包括支付给境外的、单独列明的佣金,要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出口从量关税 = 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二、进口环节税:增值税、消费税两种,均94年开征。   (一)增值税:以新增价值为课税对象,向报关地交纳;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交纳期限与关税相同。   1、征收原则:中性、简便、规范。模式为基本税率加一档低税率。   2、13%增值税率的货物: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3、除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及以上货物外,执行增值税率17%,   4、公式:   组成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消费税税额 )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二)消费税: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采用价内税计税,即:计税价格中包含了税额,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进口消费税一律不得减免税,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   1、征收范围:   (1)危害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的特殊消费品。鞭炮、焰火、烟(复合税)、酒精、酒(白酒:20%的从价税 + 1元/斤的从量税的复合税)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例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化妆品及护肤护发品(4月1日停征)等   (3)高能耗的高档消费品,例如小轿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类消费品,例如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均30%)、空行煤油(缓征)、一次性筷子等。   (5)特例:   a、2002年起,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改由税务部门在零售环节征收,进口环节不再征收。   b、2002年起,除加工贸易外,进出口钻石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报关,其他口岸不得办理。钻石加工贸易仍在海关报关。   2、公式:   (1)从价定率征收:以组成价格为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征收   应纳税额 = 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征税:   应纳税额 = 应征消费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三、船舶吨税   (一)概念:使用税。目的是用于航道设施的建设。   (二)征收依据:《船舶吨税暂行办法》   1、车船使用税和船舶吨税二者不并收。   2、船舶吨税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与我订有互惠协议国家或地区的船舶,香港、澳门籍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此外,适用船舶吨税普通税率;   (三)征收范围 ▲▲   1、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   2、外商租用(程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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