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16年高新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新策简介
2016年高新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新策简介
2016年3月
主要内容
一、相关政策变化
二、申报管理要求
一、相关政策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三、《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2016年1月1日废止);
四、《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五、《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2014年第63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15年第31号);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76号);
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2016年第3号)。
高新技术企业
2016年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同时废止。
税总函〔2016〕74号贯彻落实
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在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目前尚未发布。
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老办法对比:
一是调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将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由6%调整为5%,大中型企业仍分别采用3%、4%的要求不变。体现对中小企业的倾斜扶持。
二是调整“科技人员占比”指标。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主要是考虑目前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渐成趋势,企业越来越依靠外部力量开展研发活动,更加适应企业研发创新的发展需求。
三是调整对知识产权的要求。取消了“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此外,企业仍然可通过技术转让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四是优化和简化认定管理流程。将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将各地评审专家的备案管理下放给地方认定机构。
五是加强检查和监管。将现行《认定办法》的第四章“罚则”改为“监督管理”,明确了采用备案与跟踪监管、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视不同情况对认定机构、申报企业、中介机构及评审专家提出了责任要求。
六是新增加涉密企业认定条款;吸纳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企认定管理试点政策相关内容,将试点中涉及文化产业的支撑技术全部纳入《技术领域》。
七是增加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内容。为促进区域间产业转移和协调发展,增加了对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的内容,明确跨认定机构所在区域整体迁移的企业,其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
此外,新的认定办法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容方面也做了相应调整。
一是扩充服务业支撑技术。如新增检验检测认证、现代体育服务、智慧城市等服务业支撑技术;对原有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技术进行了补充。
二是增加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如新增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及基础设施等先进技术;同时,删除了落后的产业技术与产品内容。
三是增强内容的规范性和技术特点。突出各领域的关键技术,去除产业性、产品化描述,表述更准确、精炼、规范。
研发费加计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