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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
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
设计学类(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设计类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美术设计类统考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的试题模式。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三、考试内容
(一)素描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透视;(2)结构、体积、空间、质感;(3)整体造型能力;(4)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现技法。
(二)色彩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生活中常见物品)、风景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水彩纸或水粉纸(考场提供),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2)色彩关系与色调;(3)色彩造型能力;(4)色彩表现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速写
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3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2)透视、结构、空间;(3)人物动态表现及整体概括能力;(4)速写表现技法。
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
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 临帖创作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创作占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0%+创作成绩×0%)×3三、考试内容及要求临帖 考试内容历代经典碑帖临摹考生按照提供复印件有章法临写要求实临,结构准确,见笔法,有笔意。要求复印件临摹试卷式(由右向左)书写,卷面不署名,不钤印;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做标记,不得描画界格;试卷污损不换纸。考生自带练习用纸,练习用纸不能用作试卷。考试时间:10分钟成绩评定知识要点:字法;笔法;章法;墨法。创作考试内容考生根据自己所长,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要求自选两种书体创作;卷面整洁干净,不作任何标记;作品不署名、不钤印;试卷竖式(由右向左)书写,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勿写标点符号,可自由折叠格线,不得描画界格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做标记;试卷污损不换纸。考生自带练习用纸,练习用纸不能用作试卷考试时间:10分钟成绩评定知识要点:字法;笔法;章法;墨法。四、事项 试卷规格:四尺。考试工具:考试时考生须自备考试所需用具(毛笔、墨汁、墨盘、毡垫等),考场只提供考试用纸。考试使用考试号条码,不填写姓名和考号;考试号条码含有考生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
2.基本乐理。
3.音乐听觉。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70%,音乐听觉成绩占20%,基本乐理成绩占10%。总分计分办法如下:
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
三、考试内容
(一)声乐
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附后)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声乐专业考生须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的准确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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