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
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
成立登记规范指引
?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对象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河南省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单位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其中,成立行业性协会商会的,其单位会员不得少于本行业企业的30%;
2、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3.有规范的名称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一般称为:协会、商会、学会、促进会、联合会等。被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三年内不能使用。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等字样。被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吊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自撤销、吊销、取缔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符合条件的负责人,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不低于3万元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直接登记的社团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类、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以下同);
9.社会团体会员地域分布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10.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1、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政策及可行性分析
2.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双重登记的需同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直接登记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4.社会团体将开设的银行帐户、刻制的印章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表》(附件一)
1、登记事项表;
2、成立登记申请;
3、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有关部门意见);
4、党组织建设情况;
5、自律承诺书;
6、章程;
7、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8、常务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
9、理事名单及基本情况;
10、收取会费标准的决议;
11、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负责人备案表;
13、单位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4、个人会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表;
15、住所证明;
16、办事机构备案及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17、注册资金证明。
变更登记规范指引
?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的范围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上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须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范围包括: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事项的变更。
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的流程
1.社会团体将相关变更内容报登记管理机关初审;
2.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变更事项;
3.社会团体将相关变更事项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
4.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变更材料;
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依法予以变更登记并更换登记证书。
三、社会团体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
1.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经原法定代表人签字、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除外)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附件二);
(2)经拟任法定代表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件三);
(3)如有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须提交《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附件四);
(4)盖有会章及全体负责人签字的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会议纪要;
(5)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对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2.社会团体名称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除外)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附件二);
(2)盖有会章及全体负责人签字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变更社团名称事项的会议纪要;
(3)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及由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除外)出具审核意见的《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件五);
(4)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3.社会团体变更住所需提交的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除外)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社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