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作业.doc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际贸易作业

第一次作业 1. 国内某公司与外方签订出口书写纸的合同,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查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并据此要求我方赔偿。对此,我方予以拒绝。原因如下:(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用手工操作;(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且实际货物品质与该样品一致,因此应该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的品质一致。在本案件中,你认为责任在谁?应该如何处理? 2. 一份出口合同的数量条款规定净重3000公斤,纸箱包装,每箱净重30公斤,不允许分批装运。这样的规定方法是否合适? 第二次作业 菲律宾某公司与上海某自行车厂洽谈进口业务,打算从我国进口“永久”自行车1000辆。但要求我方改用“剑牌”商标,并且在包装上不得注明“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字样。请问:我方是否可以接受?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2. 对卖方来讲,采用FOB还是FCA更有利? 2002 年5月,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日本某商社磋商一笔出口矿产品金属硅的出口业务。在贸易谈判过程中,日方公司提出采用FCA 贸易术语,货物交给日方公司驻广州办事处的代表(收货人)。但是,中方公司的业务员由于不熟悉FCA贸易术语,坚持采用FOB 价格条件成交。结果双方签订合同时采用的价格条件是FOB 湛江,总价值12万美元。该货物在办理短途运输过程中,被大雨淋湿,到湛江港时,由于货物淋湿不敢装船,只好晒干后再装船,结果错过装运期。该公司只好与日方公司协商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日方公司则要求降价,否则不但不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而且还要进行索赔。中方公司不得不同意日方公司的要求,降价,结果造成了一些损失。在本项业务中,采用哪一种贸易术语对卖方更有利? 第三次作业 1. 我某出口公司出口棉布到某国,正好该国中间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为推销棉布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额给予佣金5%。 不久,经该中间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 CIFC 5%总金额 50000 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 2 个月内从中国港口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中间商即来电要求我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 2500 美元。我出口公司复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问: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方应接受什么教训? 2. 我从澳大利亚按FOB条件购进一批矿产品共30,000公吨,在贸易合同中规定,卖方每天应负责装货2000公吨,按 晴天工作日计算,我在运进这批货物的租船合同中规定,每天装货2500公吨,按连续日计算。在上述两个合同中,滞期费均为6000美元,速遣费为每天3000美元。结果卖方只用了13天(其中包括两个星期天),就将货物装完。问我在签订上述两个合同时,有何失算之处? 第四次作业 1. 某公司2000年向美国MAYWELL公司出口工艺品。该公司以前曾多次与其交往关系不错,但没有成交。第一笔成交客户坚持要以T/T付款,称这样节约费用对双方有利。考虑到双方长时间交往,就答应了客户的要求。在装完货收到提单后即FAX给客户。客户很快将货款USD11,000汇给我方。第一单非常顺利。一个月后客户返单,并再次要求T/T付款,我方同意。三个月连续4次返单总值FOB DALIAN USD44,000,目的港为墨西哥。但由于我方疏忽,在出货后既没有及时追要货款,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使客户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从船公司轻松提货。待4票货物全部出运后,在向客户索款为时已晚,4万多美元如石沉大海,白白损失。讨论一下,在本案例中,该公司应该汲取哪些教训? 2. 美国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销自由议付的信用证,出口地为上海,信用证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行可向美国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银行议付了该笔单据,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行索汇,5天后议付行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来电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要求退款。议付行经核实,确定本行失误,该不符点成立,但又从受益人得知开证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货取走,且受益人现持有该批货物通关的证明。试问,议付行是否可以以受益人提交的通关证据回复开证行,拒绝退款? 第一次作业 1,在本案件中,双方均有责任。 首先,双方合同中品名、品质条款的约定不明确。合同中的商品名称“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 Writing Paper)”虽然看起来比较具体,但是,在规格或者质量指标中如果没有其他说明,便不能具体确定商品的品质如何。如果双方在合同中,除了列明上述品名之外,注明“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关键工序XX工序完全用手工操作,允许部分工序机械操作”,在合

文档评论(0)

yan66688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