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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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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主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主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需要递交的材料 根据《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二) 房屋租赁合同; (三) 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主体资格证明; (四)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委托人在境外的,授权出租的证明必须依法公证; (五) 转租房屋的,还需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 (六) 出租共有房屋的,还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七) 出租农民宅基地范围内的房屋,还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地点: 根据市区管理的具体划分,涉及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房屋租赁,市属大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房屋租赁,管理登记备案手续到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办理,其余属地范围内所有房屋的租赁均到房屋所在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地点、电话 南京房产局产权市场处 地址:华侨路35号 电话:02584705266玄武区房管局 地址:珠江路330号 电话:025白下区房管局 地址:瑞金路10号 电话:025建邺区房管局 地址:水西门大街58号 电话:025秦淮区房产局 地址:中华路312号 电话:025鼓楼区房管局 地址:云南路24号 电话:025下关区房管局 地址:姜家园6号 电话:025雨花台区房管局 地址:区政府综合楼南搂112室 电话:025栖霞区房管局 地址:和燕卤354号 电话:025浦口区房管局 地址:浦东路4号2栋 电话:025沿江工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新华路六街 电话:025江宁区房管局 地址:金箔路323号2楼 电话:025六合区房管局 地址:雄州镇长江路34号 电话:025高淳县房管所 地址:淳溪镇天河路28号 电话:025溧水县房管所 地址:永阳镇中大街39号 电话:025; 契税所 电话 非普通 普通 营业税(差额部分) 5.5% 5.5%(5年以上免) 个人所得税(差额部分) 20% 20%(5年以上免) 土地增值税(差额部分) 30% 30%(5年以上免) 契税 3% 1%、1.5%、2% 二手房交易税费 目录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1#1 名词释义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2#2 税种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3#3 税率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4#4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5#5 交易种类及手续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1 名词释义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2 税种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3 税率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4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方法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l 5 交易种类及手续 展开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编辑本段名词释义    HYPERLINK /view/17368.htm \t _blank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 HYPERLINK /view/1103003.htm \t _blank 税费,   二手房交易[1]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 HYPERLINK /view/3632923.htm 编辑本段税种 契税   符合住宅小区建筑 HYPERLINK /view/77324.htm \t _blank 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 HYPERLINK /view/43753.htm \t _blank 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新政下的契税:   普 宅:9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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