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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60年历程与经验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60年历程与经验 赵俊芳
吉林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 赵俊芳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逐步完成了对旧高等教育机构的收编与改造,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奠定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高等教育逐步得到恢复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使我国在经历了高等教育弱国、高等教育小国后,逐渐成为高等教育大国并迈向高等教育强国。本文简要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借助数据与资料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60年来的发展特点、成就和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若干思考。
【关键词】 高等教育 60年 回顾 思考
一、中国高等教育60年发展轨迹
建国60 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在经历了艰难的奠基期、坎坷的挫折期后,迎来了振奋的恢复期,并以惊人的速度迈入大发展时期。
(一)奠定基础期(1949——1965)
1949年12月,全国首次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可视为新中国教育开端。其后,国务院、教育部先后颁布或印发一系列规程、条例,发布教育工作指示,对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任务、教学组织、课程、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等作出规定,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奠基性成就。
第一,接收改造旧高校。建国之初,我国政府逐步对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中央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等一百余所旧高校进行初步改造,废除国民党党义与训导制;接收由国外教会资助的辅仁大学、燕京大学、金沽大学、协和医学院、金陵大学、华中大学、东吴大学、震旦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收回教育主权;分期分批接办中法大学、广州大学、光华大学、大夏大学等五十余所私立高等学校;在接收改造就高校的同时,创办了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新型高等教育机构。
第二,进行初次院系调整。为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952年,教育部根据中央精神与百废待兴的社会需求,通过借鉴前苏联的办学经验,对全国高校院系、学科进行调整。调整的核心是突出理工学科,强化应用学科,如:新增设钢铁、地质、矿业、航空、水利等专业或专门学院。虽然50年代的院系调整拆解了一些具有很好发展基础、发展前景的综合性大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大学的可持续发展。但此次院系调整,适应了建国初期紧迫的社会需求,促进了国家经济建设。
第三,探索宏观管理模式。1953年10月,政务院公布《关于修改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提出要“有步骤地对全国高等学校实现统一与集中管理”。高等教育部统一颁发全国高等学校的建设计划、财务计划、财务制度、人事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生产实习规程以及其他重要法规、指示或命令。1958年4月,中央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下放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除少数综合大学、某些专业学院和某些中等技术学校外,其他高校和中等技术学校可以下放。在高等学校的教学中,不再执行统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高校教师亦由地方管理。[1] 此后,根据社会需求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状况,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数次的收放调整。可以说,大部分调整是可行的,对稳定发展高等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四,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在改造旧大学、完成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基础上,1958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其中指出:“争取在15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做到使全国青年和成年,凡是有条件和自愿的,都可以接受高等教育。”由于这一跃进目标的提出,是年,全国高等学校由1957年的229所猛增至791所;在校生由1957年的441,181人,增至659,627人。[2]此期,高等教育发展虽带有跃进倾向,但仍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挫折困顿期(1966——1976)
“十年”动乱期间,我国高等教育遭到严重破坏,一度停滞不前。1971 年,国务院决定对全国高等学校进行合并调整,一批院校或被停办或被合并,高等教育规模急速减缩,全国高等学校由1965 年的434 所, 减至1971年的328 所,从1966 年起, 全国高校停止按计划招生达6 年之久, 停止招收研究生达12 年之久。1970 年, 高校虽然恢复招生, 但“群众推荐”的选材方式严重影响了生源质量。故有人认为:这十年中我国至少少培养了100万大学生、200万中专生和10万研究生,与世界先进国家拉大了差距。[3]
表1:1949——1965年普通高等学校数量及在校生规模 单位:所∕名
年 份 1966 1967 1968 1969 1970 1971 普通高等学校(所) 328 无数据 无数据 无数据 无数据 328 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名) 533,766 408,930 258,736 108,617 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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