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赠与合同-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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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赠与合同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赠与合同的撤销、特殊赠与的种类及含义。 了解赠与合同的概念、法律特征。 注意赠与合同的订立形式。 领会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与法定解除的区别。 本章要点: 1、赠与合同的概念、特征及要素。 2、赠与合同的种类。 3、赠与合同的效力。 4、赠与合同的撤销及履行拒绝。 5、识别附负担的赠与、捐助、定期给付赠与、死因赠与。 一、赠与合同的含义及特征 二、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三、赠与人的主要权利 四、赠与合同的终止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三)拒绝履行-----法定解除 一、赠与合同的含义及特征 《合同法》第185条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转移于另一方所有,另一方表示接受的协议。 转移财产方为赠与人, 受领财产方为受赠人。 财产---所有权?使用权? 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周某与林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女方林某抚养,周某每年给付1 000元抚养费。离婚后,因林某将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就停止给付抚养费。因这一年年景不好,周某就将卖粮仅得的1 000元捐献给了希望工程,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吗?() A、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B、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C、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D、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点: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3.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4.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5.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相结合的合同。 普通的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 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和经过公证的特殊赠与合同则是诺成合同。 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试分析: (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原告梁婉青与被告梁灼辉是亲属关系(伯侄),曾分别住在南海区盐步沙冲唐家37号混合二层房屋的一楼和二楼。2002年7月2日,被告将其所有的第二层房产赠与给原告,被告妻子黄笑萍作为该产权的共有人没有提出异议,原、被告到南海市公证处(现为佛山市南海区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被告将第二层房屋交付原告使用。但被告至今没有为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诉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51、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0律考) A、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尚未交付设备,故可撤销赠与 C、乙小学业有权要求甲交付钢琴 D、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09真题)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09)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二)赠与的分类 1、根据有无特殊情形,赠与可分为一般赠与与特种赠与。 (1)附负担的赠与。 (2)捐赠。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公共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无偿地将其财产给予他人的行为。 (3)死因赠与。死因赠与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于赠与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赠与。 (4)混合赠与。混合赠与指含有有偿行为的赠与。如当事人以明显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转让人在转让时明确表示其赠与的意思就是混合赠与。 2、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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