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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年回收7500吨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利.docVIP

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年回收7500吨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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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年回收7500吨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利

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年回收7500吨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利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1号) 编制日期:201年1月 目 录 1总论 1 2项目调整内容 6 3项目调整内容的污染源强分析 7 4项目调整后环境影响补充分析 11 5环保可行性分析 15 6结论与要求 16 附件: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 1总论 1.1 企业概况,建德经济开发区,1000万,总占地面积为3333m22014年,项目尚未通过三同时验收1.2 项目由来 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建德经济开发区已建成一个集中回收、利用基地,配套收集、运输系统,利用、外售系统,将建德及周边地区一些汽车修理厂、橡胶厂、机械厂等产生的废矿物油统一回收、暂存、利用以达到安全、可靠地综合利用该类危险废物的目的。2014年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由建德市环保局审批通过废矿物油回收、处置项目,处置规模为7500吨/年。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原定收集区域内的废矿物油产生量远大于预定的收集量,且建成的储罐储量应对7500吨/年的处置规模原本就较为宽裕,再通过加快周转循环、提高物流速度等措施完全可以达到更大的处置规模,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向建德市环保局提出产能提升的申请。 一是原料来源较为充分: ⑴各工业企业在机械生产、设备维修和维护过程中更换的润滑油,电厂每半年至两年换下大量的汽轮机油和齿轮油,各交通运输行业(汽车、铁路、船舶、航空等)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柴油等,车辆维修厂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等。 ⑵原料收纳范围 本项目废油收纳范围以建德市为主,同时考虑附近周边地区废油的收集。 二是,企业现有设备能够满足年回收100吨废矿物油的需求:企业实际年回收废矿物油12000吨,13793m3/a。企业已建成废油储罐(V=300m3)3个(2用1备),成品油罐(V=300m3)2个。油罐装油量以240m3计算,因此,已建成的3个废油储罐(2用1备)和2个成品油罐能够满足年回收废矿物油12000吨的设备需求。 鉴于目前生产规模与批复存在一定变化,经建设单位同环保管理部门沟通,同意对企业就调整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受建设单位委托,本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1.3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08年8年29日通过,2009年1月1日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2011年12月1日施行,2014年3月修订;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 7、《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2014年4月30日;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 9、《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 10、《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 1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0号,2013.4.2; 1.4 相关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1.4.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中的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名称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SO2 年平均 60μg/m3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1小时平均 500μg/m3 NO2 年平均 40μg/m3 24小时平均 80μg/m3 1小时平均 200μg/m3 PM10 年平均 70μg/m3 24小时平均 150μg/m3 非甲烷总烃 2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1.4.1.2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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