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集中”的内涵浅析.doc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经营者集中”的内涵浅析

“经营者集中”的内涵浅析   我国反垄断法没有明文规定经营者集中的含义,而只是以非穷尽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情形。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指南文件中也未对“经营者集中”的含义做出规定。时至目前,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着执法机构,也给企业决定是否申报制造了障碍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开始实施,商务部随之组建反垄断局并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但我国反垄断法没有明文规定“经营者集中”的含义,而只是以非穷尽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情形。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指南文件中也未对”经营者集中”的含义做出规定。时至目前,这个问题不仅困扰着执法机构,也给企业决定是否申报制造了障碍。   “经营者集中”的内涵   讨论“经营者集中”的内涵进而确定哪些行为构成经营者集中,首先需要从创设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制度的初衷去考查。反垄断法创设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不同于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规范、为司法机关提供裁判规则的民商事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进行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事先预防机制(即事先申报和审查,这种情形占多数),或事后查处机制(即事后申报和审查,这种情形占少数),防止经营者通过集中过度消灭竞争者、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市场控制力,进而限制排除市场竞争,最终扭曲市场竞争机制正常发挥作用,损害消费者利益,降低社会福利。原本相互独立的市场竞争力量,相互之间一旦产生某种控制或关联关系或者这种控制或关联关系得以强化,就有可能改变现有市场竞争结构,强化该经营者对相关市场的控制能力,从而可能对相关市场竞争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具体的交易方式和内容,这种联系的产生或者强化由强到弱可以分为不同情形,一是通过合并、购买资产等方式,混同财产、拥有共同意思机构;二是通过购买股权或者其它强弱不同的控制关联关系,使不同的意思机构之间的控制关联程度得以产生或增强;三是即便不能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但在客观上存在股份等权益的持有关系等。这些情形使原本独立的市场力量之间形成或强化共同意志、进行意志控制或影响,以及产生或强化权益持有关系,进而使其市场行为同一化或协调化。   “经营者集中”的实质在于独立市场力量之间发生或者强化控制关联关系,至于经营者集中的动机在所不问,例如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率、取得或强化市场支配地位、控制上下游企业等等;至于何种市场力量之间集中也在所不问,例如同行业集中,上下游整合,还是无关行业间的收购等等;至于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方式也不重要,例如通过合并、购买股权等等。反垄断法上的经营者集中包括但不限于合并、收购等方式。出于商业安排的考虑,经营者集中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可以多种多样,不仅包括资产购买、股权购买,还可能表现为重要人员的任命、合同控制等等。这些具体的集中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多种方式共同使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可能涌现新的经营者集中方式。由于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交易传统以及法律体系等因素的差异,经营者集中的形式也可能不同。上述动机、方式等因素在反垄断审查过程中会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但这些因素本身并非反垄断审查关注的焦点。“经营者集中”含义的核心是独立市场竞争力量的结合,反垄断法关注的是独立市场竞争力量的结合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基于上述考虑,凡是相互独立的经营者之间产生或强化控制或关联关系的市场行为都可以归纳到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的范畴中来。   “经营者集中”内涵的获知路径   垄断协议是市场上相互独立的经营者之间,通过意思协调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与经营者集中类似,都是发生在独立的经营者之间,都属于可能发生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效果的行为。因此理解“经营者集中”的内涵可通过其与垄断协议的比较中获知。垄断协议限于独立经营者之间的主观意思协调,不包括独立经营者之间的客观意思同一。独立的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进行意思协调,无论是在协调前,还是在协调后,参与协调的经营者都维持了各自市场竞争者的独立性,相互间不存在结合、控制或关联关系。虽然经营者集中源于经营者之间的协议,但实施协议将导致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主体变更、产生或强化相互间的控制或关联关系。垄断协议中的意思协调通过实施垄断协议进行,垄断协议本身就是反垄断法规范的对象,在有些情况下,垄断协议和垄断行为是同一的。经营者集中下的意思协调通过实施集中协议的结果进行,即通过主体变更,或者因实施协议在主体间引发或强化控制关联关系实现。垄断协议是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意思协调,属于横向主体间的利益协调。经营者集中则是平等市场主体间的实体一体化或者纵向控制关联,属于纵向的利益归属。   从法律对两种行为的态度来看,对经营者集中予以控制,对垄断协议原则上予以禁止。按照合理原则处理的垄断协议,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考虑其对技术进步、消费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专注于电脑软件的下载与安装,各种疑难问题的解决,office办公软件的咨询,文档格式转换,音视频下载等等,欢迎各位咨询!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