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立法建设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发展浅谈_0.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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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化立法建设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发展浅谈_0

加强文化立法建设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发展浅谈   法律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重要部分, 它的建设关系到文化的建设,能够为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能够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实施。陆祖鹤认为,加强我国的文化立法建设, 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对现有法规文件进行系统整理, 全面了解我国文化法律法规的现状及缺陷;二是要研究世界贸易组织确定的国际规则,比较我国与国外文化法律法规的异同; 三是要结合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实际,研究文化立法规律,确立我国文化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四是要把握制订法律法规的程序、内容、要求、完善各级各类文化法规。”为保障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发展,我们要高度重视对文化的立法, 大力加强文化立法体系的建设。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可知,“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在我国文化立法理论研究薄弱的情况下,我们应加强文化立法理论研究。研究文化立法理论对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我们应注重文化立法方面的理论研究, 为文化体制改革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法律依据。此外,还要不断完善文化立法体系,尽快形成科学、系统、健全的文化立法体系,以保障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文化立法理论的研究   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指导, 我们要不断加强文化立法理论的研究,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理论指导。我们在进行文化立法理论研究和文化立法制定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和尊重文化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 切勿肆意地进行人为逆向干预。我们在充分遵循文化市场运行规律的前提下,立足我国特殊国情和社会历史环境这个大前提下,根据我国文化产事业现今的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 进行文化立法理论的研究和文化立法的制定。首先,加强对文化立法发展史理论的研究,挖掘出我国文化立法的历史渊源;其次,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对文化发展规律进行深入分析, 加强文化立法理论与法律体系中其他领域法的协调性研究;最后,加强研究我国文化立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立法之间的差距, 审视我国文化立法理论研究中还存在哪些不足, 全面了解我国文化立法的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   第一,加强研究我国文化立法的发展史理论。我们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作为我国文化立法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肯定唯物史观,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要重视对我国文化立法发展史的理论研究。研究文化立法的发展史是研究其理论的根基, 对研究我国当今文化立法理论尤为重要,正所谓以史为鉴,以史为戒,以文化立法发展史中的经验教训为前车之鉴, 以文化立法发展史为研究的理论根据, 能使我们获得文化立法研究的自知与自信。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它自身特殊的历史轨迹,了解其发展的历史轨迹,能我们继续研究文化立法奠定理论基础。在研究我国文化立法发展史中, 我们要秉持唯物史观的观点,研究文化立法发展史基本脉络,本着从文化立法发展的史实出发,不带任何观念偏差,客观地审视我国文化立法发展史历程,深入挖掘文化立法的历史渊源,为我国制定完善的文化立法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   第二, 加强研究我国文化立法理论与其它方面法律的协调性。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对文化发展规律进行深入分析, 加强文化立法理论与法律体系中其他领域法的协调性研究。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事物和谐的本质在于协调事物之间存在的多样化差异, 化解掉诸事物之间存在的矛盾,努力创造多赢局面,从而使社会得到全面发展。文化立法同样也要与其他法律衔接有序、协调运作,才能保证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实施。马克思认为,事物之间具有普遍联系。我国文化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与我国法律中的国家、部门、区域、政治、行政、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立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文化与政治的关系,决定了文化立法与政治立法的紧密关系。经济发展决定文化建设, 随着文化与经济一体化的融合以及文化的区域化、文化的环境化发展,文化立法与经济立法、区域立法、环境立法之间,也具有紧密的关系,它们之间能否协调运作关系到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顺利发展。我们应重视对我国文化立法理论与这些方面法律的协调性研究, 研究如何能够促进这些方面的立法协调运作, 从而保障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实施。   第三, 加强研究我国文化立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立法之间的差距。在进行文化立法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应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立法多进行比较和总结, 吸取其中宝贵的文化立法理论及其制定的经验, 审视我国文化立法理论研究中还存在哪些不足, 全面了解我国文化法律法规的现状及其存在的缺陷, 按照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辩证规律,制定出适合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文化立法。我们要善于借鉴和学习外国在文化立法上的成功经验, 总结并制定出适合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文化立法。借鉴那些类似英美国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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